【原文】
公孫杵臼,程嬰者,晉大夫趙朔客也。晉趙穿弒靈公,趙盾時為貴大夫,亡不出境,還不討賊,故春秋責之,以盾為弒君。屠岸賈者,幸於靈公,晉景公時,賈為司寇,欲討靈公之賊,盾已死,欲誅盾之子趙朔,遍告諸將曰:「盾雖不知,猶為首賊,賊臣弒君,子孫在朝,何以懲罰,請誅之。」韓厥曰:「靈公遇賊,趙盾在外,吾先君以為無罪,故不誅。今諸君將妄誅,妄誅謂之亂臣,有大事君不聞,是無君也。」屠岸賈不聽,韓厥告趙朔趣亡,趙朔不肯。曰:「子必不絕趙祀,予死不恨。」韓厥許諾,稱疾不出。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,殺趙朔、趙同、趙括、趙嬰齊,皆滅其族。趙朔妻成公姊,有遺腹,走公宮匿。公孫杵臼謂程嬰曰:「胡不死。」嬰曰:「朔之妻有遺腹,若幸而男,吾奉之,即女也,吾徐死耳。」無何而朔妻免生男。屠岸賈聞之,索於宮,朔妻置兒袴中,祝曰:「趙宗滅乎,若號;即不滅乎,若無聲。」及索兒,竟無聲。已脫,程嬰謂杵臼曰:「今一索不得,後必且復之,奈何?」杵臼曰:「立孤與死孰難?」嬰曰:「立孤亦難耳!」杵臼曰:「趙氏先君遇子厚,子強為其難者,吾為其易者,吾請先死。」而二人謀取他嬰兒,負以文褓匿山中。嬰謂諸將曰:「嬰不肖,不能立孤,誰能與吾千金,吾告趙氏孤處。」諸將皆喜,許之,發師隨嬰攻杵臼。杵臼曰:「小人哉程嬰!下宮之難不能死,與我謀匿趙氏孤兒,今又賣之。縱不能立孤兒,忍賣之乎?」抱而呼:「天乎!趙氏孤兒何罪?請活之,獨殺杵臼也。」諸將不許,遂並殺杵臼與兒。
諸將以為趙氏孤兒已死,皆喜。然趙氏真孤兒乃在,程嬰卒與俱匿山中,居十五年。晉景公病,卜之,大業之胄者為祟,景公問韓厥,韓厥知趙孤存,乃曰:「大業之後,在晉絕祀者,其趙氏乎!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也。中行衍人面鳥喙,降佐殷帝太戊及周天子,皆有明德,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君繆侯,至於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絕祀。今及吾君,獨滅之趙宗,國人哀之,故見龜筴,唯君圖之。」景公問趙尚有後子孫乎?韓厥具以實告。景公乃以韓厥謀立趙氏孤兒,召匿之宮中。諸將入問病,景公因韓厥之眾,以脅諸將,而見趙氏孤兒,孤兒名武。諸將不得已,乃曰:「昔下宮之難,屠岸賈為之,矯以君命,並命群臣。非然,孰敢作難?微君之病,群臣固將請立趙後,今君有命,群臣願之。」於是召趙武、程嬰遍拜諸將,遂俱與程嬰、趙氏攻屠岸賈,滅其族。復與趙氏田邑如故。趙武冠為成人,程嬰乃辭大夫,謂趙武曰:「昔下宮之難皆能死,我非不能死,思立趙氏後,今子既立為成人,趙宗復故,我將下報趙孟與公孫杵臼。」趙武號泣,固請曰:「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,而子忍棄我而死乎!」程嬰曰:「不可,彼以我為能成事,故皆先我死,今我不下報之,是以我事為不成也。」遂自殺。趙武服哀三年,為祭邑,春秋祀之,世不絕。君子曰:「程嬰公孫杵臼,可謂信交厚士矣。嬰之自殺下報,亦過矣。」
【譯文】
公孫杵臼和程嬰,是晉國大夫趙朔的門客。晉國大夫趙穿刺殺晉靈公,當時趙盾是晉國的執政大夫,逃亡而沒有逃出國境,返回朝廷後又不討伐刺殺靈公的元凶,因此受到《春秋》的責備。認為趙盾是弒君者。屠岸賈受到晉靈公的寵愛,到晉景公時,當了司寇,要懲罰謀殺靈公的凶手,當時趙盾已死,想把趙盾的兒子趙朔處死,告訴那些將軍們說:「趙盾雖然不知道刺殺靈公的事,但仍然是刺殺靈公的元凶,讓弒君凶手的子孫在朝廷做官,這怎麼能懲罰罪人呢?我要求把弒君凶手的子孫處死。」韓厥說:「靈公遇刺時,趙盾不在都城,我們死去的成公認為他沒有罪過,所以不殺他。現在各位要隨便殺人,隨便殺人叫做作亂,當臣子的要做什麼大事,而不叫君主知道,這是不把君主放在眼裡。」屠岸賈不聽,韓厥告訴趙朔叫他快點逃走,趙朔不答應,說:「您一定不會讓趙氏斷了香火,這樣我就死而無憾了。」韓厥答應了他,就借口生病閉門不出。屠岸賈不經請示就擅自和將軍們到下宮圍攻趙氏,把趙朔、趙同、趙括、趙嬰齊都殺了,而且全都滿門抄斬。趙朔的太太是晉成公的姐姐,已經懷孕,跑到景公的宮殿裡躲藏。公孫杵臼對程嬰說:「為什麼不殉難?」程嬰說:「趙朔的太太有遺腹子,如果有幸是個男孩,我就保護他,如果是個女孩,我只不過遲死幾天罷了。」沒多久,趙朔的太太分娩了,生了個男孩。屠岸賈得到消息,就在宮裡搜索,趙朔的太太把嬰兒藏在褲子裡,祈禱道:「要是趙氏宗族該絕,你就哭;如果不該絕,你就不出聲。」等搜到這裡時,嬰兒居然不出聲。脫險後,程嬰對杵臼說:「今天這回沒搜索到,日後一定會再來,怎麼辦?」杵臼說:「撫養孤兒長大成人和自殺殉主,哪一樣更難呢?」程嬰說:「撫養孤兒困難。」杵臼說:「趙氏死去的家長待你恩義最重,就請你勉為其難,我去做容易的,讓我先死吧。」於是兩人想辦法找到別家的一個嬰兒,用繡花的小被子包著,藏在山裡。程嬰對那些將軍說:「我不長進,不能撫養孤兒長大成人,誰肯給我富貴,我就把趙氏孤兒藏身的地方告訴誰。」將軍們都很高興,答應了他,派兵跟著程嬰去打杵臼。杵臼道:「程嬰!你這個小人!下宮出事,你捨不得你的狗命,跟我合謀掩藏趙氏孤兒,現在又出賣他。即使你不敢撫養趙氏孤兒,難道就忍心出賣他嗎?」杵臼抱著孩子叫道:「天哪!趙氏孤兒有什麼罪過?饒他一命吧!就殺我一個人吧!」將軍們不答應,就把兩個人都殺了。
將軍們認為趙氏孤兒已經死了,都很高興。但真正的趙氏孤兒還在,程嬰終於和他一起藏身在山裡,過了十五年。晉景公生了重病,占卦的結果,說是大業的後人當中不如意的在作祟。景公問韓厥大業的後人中誰過得不稱心,韓厥知道趙氏孤兒還活著,就說:「大業的後人,在晉國斷了香火的,大概就是趙氏了吧!從中衍以來就都姓嬴,中衍人面鳥嘴,降世輔佐商朝天子太戊。他的子孫輔佐周朝歷代天子,都表現了光明的品德,到了幽王、厲王,暴虐昏庸,叔帶就離開周王朝到晉國去,在我們的先君繆侯手下辦事,從那時到成公,趙氏每一代人都曾建有功勳,沒有斷過香火.現在傳到主上,偏偏滅絕了趙氏宗族,國內人民都為趙氏悲痛,所以顯現在卦象上,希望主上好好對待這件事。」景公問:「趙氏還有嫡系子孫嗎?」韓厥把實情原原本本告訴了景公。景公和韓厥商量恢復趙氏孤兒的地位,把孤兒召來,藏在宮裡。將軍們來探望臥病的景公,景公借著韓厥的兵力來逼迫將軍們,叫趙氏孤兒出來,孤兒的名字叫做武。將軍們無計可施,就說:「從前下宮的叛亂,是屠岸賈操縱的,他偽造主公的命令,把我們全都召去,不然,誰敢作亂?如果不是主上您生病,我們本來就打算要求恢復趙氏嫡傳後代的地位,現在主公既下了命令,我們都願意服從。」於是叫趙武、程嬰一個一個地拜謝將軍們,將軍們就跟程嬰、趙氏一起攻打屠岸賈,把他滿門抄斬。趙氏原來享有的封地,也如數還給了趙氏。趙武二十歲行了冠禮,取得了成年人的資格,程嬰就辭去大夫職務,對趙武說:「從前下宮事變,大家都不惜性命,我不是怕死,只是想把趙氏的後代拉扯大,現在您已經長大成人,趙氏也恢復了原有的地位,我要下黃泉去,向趙孟和公孫杵臼報告了。」趙武失聲痛哭,苦苦哀求道:「我願意盡心竭力報答您一輩子,您忍心丟下我而死嗎?」程嬰說:「不行。他們認為我能夠把撫養你這件事辦成,所以都在我之前殉難了,假如我不下黃泉向他們報告,那他們就會認為我沒把事情辦好。」於是就自殺了。趙武為他穿了三年孝服,畫出祭田,春秋兩季按時拜祭,世世代代沒有斷過。君子說:「程嬰和公孫杵臼家。可以說是篤守信義的忠誠之士了。程嬰為了向死者報告而自殺,也有些過頭了。」
【註】《新序》是西漢著名學者劉向編撰的一部以諷諫為政治目的的歷史故事類編,是現存劉向所編撰的最早的一部作品。
【作者】
劉向(前77年-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漢朝宗室,沛縣人。著有《別錄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、《洪範五行傳》、《五紀論》等書,並且編訂了《戰國策》、《楚辭》。劉向曾官中壘校尉,故世稱劉中壘。明人張溥輯有《劉中壘集》,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。又有賦33篇,今僅存《九歎》一篇。子為經學家劉歆。《劉向著作》
【賞析】+網路資源[新序--百度百科]、[公孫杵臼- 維基百科]、[程嬰_百度百科]、[趙氏孤兒:程嬰與公孫杵臼的俠肝義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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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
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
說苑二則(楚莊王、韓厥)--劉向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【原文】 楚莊王
楚莊王賜群臣酒,日暮酒酣,燈燭滅,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,美人援絕其冠纓,告王曰:「今者燭滅,有引妾衣者,妾援得其冠纓,持之,趣火來上,視絕纓者。」王曰:「賜人酒,使醉失禮,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?」乃命左右曰:「今日與寡人飲,不絕冠纓者不歡。」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,卒盡歡而罷。居三年,晉與楚戰,有一臣常在前,五合五奮,首卻敵,卒得勝之,莊王怪而問曰:「寡人德薄,又未嘗異子,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?」對曰:「臣當死,往者醉失禮,王隱忍不加誅也;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,而不顯報王也,常願肝腦塗地,用頸血湔(ㄐㄧㄢ煎)敵久矣,臣乃夜絕纓者也。」遂敗晉軍,楚得以強,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。
【譯文】
春秋時期,楚莊王依靠名將養由基一次平定叛亂後大宴群臣,寵姬嬪妃也統統出席助興。席間絲竹聲響,輕歌曼舞,美酒佳肴,觥籌交錯,直到黃昏仍未盡興。楚王乃命點燭夜宴,還特別叫最寵愛的兩位美人許姬和麥姬輪流向文臣武將們敬酒。
忽然一陣疾風吹過,筵席上的蠟燭都熄滅了。這時一位官員斗膽拉住了許姬的手,拉扯中,許姬撕斷衣袖得以掙脫,並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纓帶。許姬回到楚莊王面前告狀,讓楚王點亮蠟燭後查看眾人的帽纓,以便找出剛才無禮之人。
楚莊王聽完,卻傳令不要點燃蠟燭,而是大聲說:「寡人今日設宴,與諸位務要盡歡而散。現請諸位都去掉帽纓,以便更加盡興飲酒。」聽楚莊王這樣說,大家都把帽纓取下,這才點上蠟燭,君臣盡興而散。席散回宮,許姬怪楚莊王不給她出氣,楚莊王說:「此次君臣宴飲,旨在狂歡盡興,融洽君臣關係。酒後失態乃人之常情,若要究其責任,加以責罰,豈不大剎風景?」許姬這才明白楚莊王的用意。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「絕纓宴」。
三年後,楚莊王伐晉。一名戰將主動率領部下先行開路。這員戰將所到之處拼力死戰,大敗敵軍。戰後楚莊王論功行賞,才知其名叫唐狡。他表示不要賞賜,坦承三年前宴會上無禮之人就是自己,今日此舉全為報三年前不究之恩。多施恩,少結怨,善惡總有回報。
=====
【原文】 韓厥
晉趙盾舉韓厥,晉君以為中軍尉;趙盾死,子朔嗣為卿。至景公三年,趙朔為晉將,朔取成公姊為夫人,大夫屠岸賈,欲誅趙氏,初趙盾在夢,見叔帶持龜要而哭,甚悲,已而笑,拊手且歌。盾卜之,占兆絕而後好,趙史援占曰:「此甚惡,非君之身,及君之子,然亦君之咎也。」至子趙朔,世益衰,屠岸賈者,始有寵於靈公,及至於晉景公,而賈為司寇,將作難,乃治靈公之賊,以至趙盾,遍告諸將曰:「趙穿弒靈公,盾雖不知,猶為首賊,臣殺君,子孫在朝,何以懲罪,請誅之!」韓厥曰:「靈公遇賊,趙盾在外,吾先君以為無罪,故不誅;今諸君將誅其後,是非先君之意而後妄誅;妄誅謂之亂臣,有大事而君不聞,是無君也。」屠岸賈不聽,厥告趙朔趨亡,趙朔不肯,曰:「子必不絕趙祀,朔死且不恨。」韓厥許諾,稱疾不出,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,殺趙朔、趙括、趙嬰齊,皆滅其族。朔妻成公姊有遺腹,走公宮匿,後生男,乳,朔客程嬰持亡匿山中,居十五年。晉景公疾,卜之曰:「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。」景公疾問韓厥,韓厥知趙孤在,乃曰:「大業之後,在晉絕祀者,其趙氏乎!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也,中衍人面鳥喙,降佐殷帝太戊及周天子,皆有明德,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君文侯,至於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有絕祀,今及吾君,獨滅之趙宗。國人哀之,故見龜策,惟君圖之。」景公問曰:「趙尚有後子孫乎?」韓厥具以實對,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,召而匿之宮中,諸將入問疾,景公因韓厥之眾,以脅諸將而見趙孤,孤名曰武,諸將不得已,乃曰:「昔下宮之難,屠岸賈為之,矯以君令,並命群臣,非然,孰敢作難,微君之疾,群臣固且請立趙後,今君有令,群臣之願也。」於是召趙武、程嬰遍拜諸將軍,將軍遂返與程嬰、趙武攻屠岸賈,滅其族,復與趙武田邑如故。故人安可以無恩,夫有恩於此,故復於彼;非程嬰則趙孤不全,非韓厥則趙後不復。韓厥可謂不忘恩矣。
【譯文】
晉國趙盾舉薦韓厥,晉國國君就讓韓厥做中軍尉。趙盾死了,他的兒子趙朔繼承父職為上卿。到了景公三年,趙朔擔任晉國將軍。趙朔娶晉成公的姐姐為夫人。大夫屠岸賈想要誅殺趙氏一家。原先趙盾在世的時候,夢見叔帶抱著腰哭得非常傷心,隨後又笑了起來,而且拍手唱歌。趙盾卜筮吉凶,占卜的兆頭是先斷絕而後完好。趙國史援解釋占卜說:「這個兆頭很凶,災難不是降到您自身,而是降給您兒子,然而這也是您的過錯。到了您兒子趙朔一輩,家世將更衰弱。」
屠岸賈這個人,開始就受到晉靈公的寵愛,到了晉景公的時候,屠岸賈就當上了司寇。他想作亂,就借懲治謀殺晉靈公兇手的名義來歸罪趙盾,通告將領們說:「趙穿殺害靈公,趙盾雖然不知道,但他仍是頭號奸賊。臣子刺殺國君,他的子孫卻在朝裡做官,怎麼能懲治罪犯呢?請允許我誅滅他們。」韓厥說:「靈公遭害時,趙盾在外地,我們先君成公認為他沒有罪,所以沒有誅殺他。如今諸位要誅殺他的後代,這不符合先君的意思,而是胡亂誅殺,胡亂誅殺就叫做作亂。臣子有大事而國君不知道,這是無視國君。」屠岸賈不聽韓厥的勸告,韓厥告訴趙朔趕緊逃跑。趙朔不肯,說:「您一定不要讓趙氏斷絕香火,我死後也就沒有遺恨了。」韓厥答應了他的要求,就藉口有病不再出門。屠岸賈不請求國君允許,就擅自和眾將到下宮攻打趙家,殺了趙朔、趙括、趙嬰齊,把他們的家族全部滅掉。
趙朔的妻子是成公的姐姐,身懷有孕,逃進景公宮內躲藏起來。後來生下一個男孩,自己給他餵奶。趙朔生前門客程嬰抱著趙朔的兒子逃進山中躲藏起來。過了十五年,晉景公病了,進行占卜,卜語說:「大業的後人當中,不如意的在作祟。」景公問韓厥什麼意思。韓厥知道趙氏孤兒活著,就說:「大業的後人,在晉國斷了香火的,大概就是趙氏了。自中衍以後的子孫都姓嬴。中衍人面鳥嘴,降世輔佐殷帝太戊。到周天子時,他的子孫都有美好的品德。後來到了周幽王、周厲王時,昏庸無道,叔帶才離開周朝來到晉國,事奉先君晉文侯。一直到晉成公,趙家世世代代都為晉國建立功勳,不曾斷絕過宗廟香火。如今您在位的時候偏偏滅絕趙家的宗族,國人都哀憐他們。所以在占卜的龜策上表現出來。只有您來考慮這件事。」景公問道:「趙氏還有後代子孫嗎?」韓厥一一據實稟告。於是景公就與韓厥策劃扶植趙氏孤兒。召見趙氏孤兒,把他藏在宮裡。將軍們進宮中問候景公病情,景公依靠韓厥的軍隊來威脅將軍們,讓趙氏孤兒出來相見。孤兒名叫武。將軍們不得已,才說:「先前下宮的災禍,是屠岸賈幹的,假託君主詔令,並且命令臣子們去攻打。如果不是這樣,誰又敢發難呢!若不是您有病,臣下們本來也要請求君主立趙氏的後代了。如今您已有命令,這正是臣子們的心願。」
於是景公召趙武、程嬰一個一個拜謝諸將軍,將軍們就反過來跟程嬰、趙武一道攻打屠岸賈,滅掉了他的家族,並重新把原來屬於趙氏的封邑全都歸還給趙武。所以一個人怎麼可以沒有恩德呢?如果在這裡施了恩,那麼在那裡就會得到報答。沒有程嬰,那麼趙氏孤兒就得不到保全;沒有韓厥的幫助,那麼趙氏的後代也就不能再興旺起來,韓厥真可稱得上不忘恩德了!
【註】《說苑》,西漢人劉向所著,宋朝人曾鞏校閱。全書共二十卷,收錄了先秦到西漢期間的一些歷史故事和傳說,並附有作者的評論,體現了儒家的思想和觀念。
【作者】
劉向(前77年-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漢朝宗室,沛縣人。著有《別錄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、《洪範五行傳》、《五紀論》等書,並且編訂了《戰國策》、《楚辭》。劉向曾官中壘校尉,故世稱劉中壘。明人張溥輯有《劉中壘集》,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。又有賦33篇,今僅存《九歎》一篇。子為經學家劉歆。《劉向著作》
【賞析】+網路資源[《說苑》卷六 復恩中的記載 --滅燭絕纓]、[說苑卷六-復恩--中文百科在線]、[說苑--中文百科在線]、[說苑全文]
楚莊王賜群臣酒,日暮酒酣,燈燭滅,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,美人援絕其冠纓,告王曰:「今者燭滅,有引妾衣者,妾援得其冠纓,持之,趣火來上,視絕纓者。」王曰:「賜人酒,使醉失禮,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?」乃命左右曰:「今日與寡人飲,不絕冠纓者不歡。」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,卒盡歡而罷。居三年,晉與楚戰,有一臣常在前,五合五奮,首卻敵,卒得勝之,莊王怪而問曰:「寡人德薄,又未嘗異子,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?」對曰:「臣當死,往者醉失禮,王隱忍不加誅也;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,而不顯報王也,常願肝腦塗地,用頸血湔(ㄐㄧㄢ煎)敵久矣,臣乃夜絕纓者也。」遂敗晉軍,楚得以強,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。
【譯文】
春秋時期,楚莊王依靠名將養由基一次平定叛亂後大宴群臣,寵姬嬪妃也統統出席助興。席間絲竹聲響,輕歌曼舞,美酒佳肴,觥籌交錯,直到黃昏仍未盡興。楚王乃命點燭夜宴,還特別叫最寵愛的兩位美人許姬和麥姬輪流向文臣武將們敬酒。
忽然一陣疾風吹過,筵席上的蠟燭都熄滅了。這時一位官員斗膽拉住了許姬的手,拉扯中,許姬撕斷衣袖得以掙脫,並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纓帶。許姬回到楚莊王面前告狀,讓楚王點亮蠟燭後查看眾人的帽纓,以便找出剛才無禮之人。
楚莊王聽完,卻傳令不要點燃蠟燭,而是大聲說:「寡人今日設宴,與諸位務要盡歡而散。現請諸位都去掉帽纓,以便更加盡興飲酒。」聽楚莊王這樣說,大家都把帽纓取下,這才點上蠟燭,君臣盡興而散。席散回宮,許姬怪楚莊王不給她出氣,楚莊王說:「此次君臣宴飲,旨在狂歡盡興,融洽君臣關係。酒後失態乃人之常情,若要究其責任,加以責罰,豈不大剎風景?」許姬這才明白楚莊王的用意。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「絕纓宴」。
三年後,楚莊王伐晉。一名戰將主動率領部下先行開路。這員戰將所到之處拼力死戰,大敗敵軍。戰後楚莊王論功行賞,才知其名叫唐狡。他表示不要賞賜,坦承三年前宴會上無禮之人就是自己,今日此舉全為報三年前不究之恩。多施恩,少結怨,善惡總有回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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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 韓厥
晉趙盾舉韓厥,晉君以為中軍尉;趙盾死,子朔嗣為卿。至景公三年,趙朔為晉將,朔取成公姊為夫人,大夫屠岸賈,欲誅趙氏,初趙盾在夢,見叔帶持龜要而哭,甚悲,已而笑,拊手且歌。盾卜之,占兆絕而後好,趙史援占曰:「此甚惡,非君之身,及君之子,然亦君之咎也。」至子趙朔,世益衰,屠岸賈者,始有寵於靈公,及至於晉景公,而賈為司寇,將作難,乃治靈公之賊,以至趙盾,遍告諸將曰:「趙穿弒靈公,盾雖不知,猶為首賊,臣殺君,子孫在朝,何以懲罪,請誅之!」韓厥曰:「靈公遇賊,趙盾在外,吾先君以為無罪,故不誅;今諸君將誅其後,是非先君之意而後妄誅;妄誅謂之亂臣,有大事而君不聞,是無君也。」屠岸賈不聽,厥告趙朔趨亡,趙朔不肯,曰:「子必不絕趙祀,朔死且不恨。」韓厥許諾,稱疾不出,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,殺趙朔、趙括、趙嬰齊,皆滅其族。朔妻成公姊有遺腹,走公宮匿,後生男,乳,朔客程嬰持亡匿山中,居十五年。晉景公疾,卜之曰:「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。」景公疾問韓厥,韓厥知趙孤在,乃曰:「大業之後,在晉絕祀者,其趙氏乎!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也,中衍人面鳥喙,降佐殷帝太戊及周天子,皆有明德,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君文侯,至於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有絕祀,今及吾君,獨滅之趙宗。國人哀之,故見龜策,惟君圖之。」景公問曰:「趙尚有後子孫乎?」韓厥具以實對,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,召而匿之宮中,諸將入問疾,景公因韓厥之眾,以脅諸將而見趙孤,孤名曰武,諸將不得已,乃曰:「昔下宮之難,屠岸賈為之,矯以君令,並命群臣,非然,孰敢作難,微君之疾,群臣固且請立趙後,今君有令,群臣之願也。」於是召趙武、程嬰遍拜諸將軍,將軍遂返與程嬰、趙武攻屠岸賈,滅其族,復與趙武田邑如故。故人安可以無恩,夫有恩於此,故復於彼;非程嬰則趙孤不全,非韓厥則趙後不復。韓厥可謂不忘恩矣。
【譯文】
晉國趙盾舉薦韓厥,晉國國君就讓韓厥做中軍尉。趙盾死了,他的兒子趙朔繼承父職為上卿。到了景公三年,趙朔擔任晉國將軍。趙朔娶晉成公的姐姐為夫人。大夫屠岸賈想要誅殺趙氏一家。原先趙盾在世的時候,夢見叔帶抱著腰哭得非常傷心,隨後又笑了起來,而且拍手唱歌。趙盾卜筮吉凶,占卜的兆頭是先斷絕而後完好。趙國史援解釋占卜說:「這個兆頭很凶,災難不是降到您自身,而是降給您兒子,然而這也是您的過錯。到了您兒子趙朔一輩,家世將更衰弱。」
屠岸賈這個人,開始就受到晉靈公的寵愛,到了晉景公的時候,屠岸賈就當上了司寇。他想作亂,就借懲治謀殺晉靈公兇手的名義來歸罪趙盾,通告將領們說:「趙穿殺害靈公,趙盾雖然不知道,但他仍是頭號奸賊。臣子刺殺國君,他的子孫卻在朝裡做官,怎麼能懲治罪犯呢?請允許我誅滅他們。」韓厥說:「靈公遭害時,趙盾在外地,我們先君成公認為他沒有罪,所以沒有誅殺他。如今諸位要誅殺他的後代,這不符合先君的意思,而是胡亂誅殺,胡亂誅殺就叫做作亂。臣子有大事而國君不知道,這是無視國君。」屠岸賈不聽韓厥的勸告,韓厥告訴趙朔趕緊逃跑。趙朔不肯,說:「您一定不要讓趙氏斷絕香火,我死後也就沒有遺恨了。」韓厥答應了他的要求,就藉口有病不再出門。屠岸賈不請求國君允許,就擅自和眾將到下宮攻打趙家,殺了趙朔、趙括、趙嬰齊,把他們的家族全部滅掉。
趙朔的妻子是成公的姐姐,身懷有孕,逃進景公宮內躲藏起來。後來生下一個男孩,自己給他餵奶。趙朔生前門客程嬰抱著趙朔的兒子逃進山中躲藏起來。過了十五年,晉景公病了,進行占卜,卜語說:「大業的後人當中,不如意的在作祟。」景公問韓厥什麼意思。韓厥知道趙氏孤兒活著,就說:「大業的後人,在晉國斷了香火的,大概就是趙氏了。自中衍以後的子孫都姓嬴。中衍人面鳥嘴,降世輔佐殷帝太戊。到周天子時,他的子孫都有美好的品德。後來到了周幽王、周厲王時,昏庸無道,叔帶才離開周朝來到晉國,事奉先君晉文侯。一直到晉成公,趙家世世代代都為晉國建立功勳,不曾斷絕過宗廟香火。如今您在位的時候偏偏滅絕趙家的宗族,國人都哀憐他們。所以在占卜的龜策上表現出來。只有您來考慮這件事。」景公問道:「趙氏還有後代子孫嗎?」韓厥一一據實稟告。於是景公就與韓厥策劃扶植趙氏孤兒。召見趙氏孤兒,把他藏在宮裡。將軍們進宮中問候景公病情,景公依靠韓厥的軍隊來威脅將軍們,讓趙氏孤兒出來相見。孤兒名叫武。將軍們不得已,才說:「先前下宮的災禍,是屠岸賈幹的,假託君主詔令,並且命令臣子們去攻打。如果不是這樣,誰又敢發難呢!若不是您有病,臣下們本來也要請求君主立趙氏的後代了。如今您已有命令,這正是臣子們的心願。」
於是景公召趙武、程嬰一個一個拜謝諸將軍,將軍們就反過來跟程嬰、趙武一道攻打屠岸賈,滅掉了他的家族,並重新把原來屬於趙氏的封邑全都歸還給趙武。所以一個人怎麼可以沒有恩德呢?如果在這裡施了恩,那麼在那裡就會得到報答。沒有程嬰,那麼趙氏孤兒就得不到保全;沒有韓厥的幫助,那麼趙氏的後代也就不能再興旺起來,韓厥真可稱得上不忘恩德了!
【註】《說苑》,西漢人劉向所著,宋朝人曾鞏校閱。全書共二十卷,收錄了先秦到西漢期間的一些歷史故事和傳說,並附有作者的評論,體現了儒家的思想和觀念。
【作者】
劉向(前77年-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漢朝宗室,沛縣人。著有《別錄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、《洪範五行傳》、《五紀論》等書,並且編訂了《戰國策》、《楚辭》。劉向曾官中壘校尉,故世稱劉中壘。明人張溥輯有《劉中壘集》,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。又有賦33篇,今僅存《九歎》一篇。子為經學家劉歆。《劉向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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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滑稽傳(優孟)--司馬遷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【原文】
優孟,故楚之樂人也[1]。長八尺,多辯,常以談笑諷諫[2]。楚莊王之時,有所愛馬,衣以文繡[3],置之華屋之下[4],席以露床[5],啖(ㄉㄢˋ旦)以棗脯[6]。馬病肥死,使群臣喪之[7],欲以棺槨(ㄍㄨㄛˇ果)大夫禮葬之[8]。左右爭之,以為不可。王下令曰:「有敢以馬諫者,罪至死。」優孟聞之,入殿門,仰天大哭。王驚而問其故。優孟曰:「馬者王之所愛也,以楚國堂堂之大,何求不得,而以大夫禮葬之,薄,請以人君禮葬之。」王曰:「何如?」對曰:「臣請以雕玉為棺,文梓為槨[9],楩(ㄆㄧㄢˊ胼)楓豫章為題湊[10],發甲卒為穿壙(ㄎㄨㄤˋ礦)[11],老弱負土[12],齊趙陪位於前[13],韓魏翼衛其後[14],廟食太牢[15],奉以萬戶之邑[16]。諸侯聞之,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。」王曰:「寡人之過,一至此乎[17]?為之奈何?」優孟曰:「請為大王六畜葬之[18]。以壠竈為槨[19],銅歷為棺[20],齏(ㄐㄧ基)以薑棗[21],薦以木蘭[22],祭以粳(ㄍㄥ耕)稻,衣以火光,葬之於人腹腸。」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[23],無令天下久聞也。
【注釋】
- [1]故:過去。樂人:指能歌善舞的藝人。
- [2]諷諫:以婉言隱語進行勸諫。
- [3]文繡:華美的刺繡品。
- [4]華屋:華麗的屋宇。
- [5]露床:沒有帳幔的床。
- [6]啖:餵。
- [7]喪:治喪,服喪。
- [8]槨: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材。
- [9]文梓:紋理細致的梓木。
- [10]楩、楓、豫、章:都是有名的貴重木材。章,通「樟」。題湊:下葬時將木材累積在棺外,用來護棺。木頭都向內,叫做題湊。題:頭;湊:聚。
- [11]穿壙:挖掘墓穴。
- [12]負土:背土築墳。
- [13]陪位:列在從祭之位。
- [14]翼衛:護衛。
- [15]廟食太牢:為死馬建立祠廟,用太牢禮祭祀。太牢:牛、羊、豬各一頭,是最高的祭禮。
- [16]奉:供奉祭祀。
- [17]一至此乎:竟到這種地步嗎?一:乃、竟。
- [18]六畜葬之:當畜生來葬送它。六畜:指馬、牛、羊、雞、犬、豬。
- [19]壠竈:用土堆成的竈。
- [20]銅歷:大銅鍋。歷:通「鬲(ㄌㄧˋ力)」,鼎一類的東西。
- [21]齏:通「劑」,調配。
- [22]薦:托付,墊進。木蘭:香料。
- [23]屬:交付。
【原文】
楚相孫叔敖知其賢人也,善待之。病且死[1],屬(ㄓㄨˇ主)其子曰[2]:「我死,汝必貧困。若往見優孟[3],言我孫叔敖之子也。」居數年[4],其子窮困負薪[5],逢優孟,與言曰:「我孫叔敖子也。父且死時,屬我貧困往見優孟。」優孟曰:「若無遠有所之[6]。」即為孫叔敖衣冠,抵(ㄓˇ指)掌談語[7]。歲餘,像孫叔敖,楚王左右不能別也。莊王置酒,優孟前為壽[8]。莊王大驚,以為孫叔敖復生也,欲以為相。優孟曰:「請歸與婦計之[9],三日而為相。」莊王許之。三日後,優孟復來。王曰:「婦言謂何?」孟曰:「婦言慎無為[10],楚相不足為也。如孫叔敖之為楚相,盡忠為廉以治楚,楚王得以霸。今死,其子無立錐之地[11],貧困負薪以自飲食[12]。必如孫叔敖,不如自殺。」因歌曰:「山居耕田,苦難以得食。起而為吏,身貪鄙者,餘財不顧恥辱。身死家室富,又恐受賕(ㄑㄧㄡˊ求)枉法[13],為奸觸大罪,身死而家滅。貪吏安可為也!念為廉史,奉法守職,竟死不敢為非[14]。廉吏安可為也!楚相孫叔敖,持廉至死[15],方今妻子窮困,負薪而食,不足為也[16]!」於是莊王謝優孟[17],乃召孫叔敖子,封之寢丘四百戶,以奉其祀。後十世不絕。
【注釋】
- [1]且死:將死,臨終。
- [2]屬:同「囑」。叮囑。
- [3]若:你。
- [4]居數年:即過了幾年。
- [5]負薪:背柴販賣。
- [6]若無遠有所之:你不要遠往他處。無:通「毋」,不要。
- [7]抵掌:擊掌。抵:拍,擊。今作「扺掌」。此句是說優孟摹仿孫叔敖的言談舉止。
- [8]為壽:敬酒祝福。
- [9]請歸與婦計之:請讓我回家跟妻子商議這件事。計:盤算,謀劃。
- [10]慎無為:千萬不要幹。慎:表示告誡,猶今語「千萬」。
- [11]無立錐之地:沒有可以插一個鐵錐尖端那麽大的地方,極言赤貧。
- [12]自飲食:謀生,養活自己。
- [13]賕:賄賂。
- [14]竟死:到死。竟:從頭至尾。
- [15]持廉:堅持廉潔的操守。
- [16]不足為:不值得幹。足:配,值得。
- [17]謝:認錯。
優孟原是楚國的老歌舞藝人。他身高八尺,富有辯才,時常用說笑方式勸誡楚王。楚莊王時,他有一匹喜愛的馬,給它穿上華美的繡花衣服,養在富麗堂皇的屋子裡,睡在沒有帳幔的床上,用蜜餞的棗乾來喂它。馬因為得肥胖病而死了,莊王派群臣給馬辦喪事,要用棺槨盛殮,依照大夫那樣的禮儀來葬埋死馬。左右近臣爭論此事,認為不可以這樣做。莊王下令說:「有誰再敢以葬馬的事來進諫,就處以死刑。」優孟聽到此事,走進殿門,仰天大哭。莊王吃驚地問他哭的原因。優孟說:「馬是大王所喜愛的,就憑楚國這樣強大的國家,有什麼事情辦不到,卻用大夫的禮儀來埋葬它,太薄待了,請用人君的禮儀來埋葬它。」莊王問:「那怎麼辦?」優孟回答說:「我請求用雕刻花紋的美玉做棺材,用細緻的梓木做套材,用楩、楓、豫、樟等名貴木材做護棺的木塊,派士兵給它挖掘墓穴,讓老人兒童背土築墳,齊國、趙國的使臣在前面陪祭,韓國、魏國的使臣在後面護衛,建立祠廟,用牛羊豬祭祀,封給萬戶大邑來供奉。諸侯聽到這件事,就都知道大王輕視人而看重馬了。」莊王說:「我的過錯竟到這種地步嗎?該怎麼辦呢?」優孟說:「請大王准許按埋葬畜牲的辦法來葬埋它:在地上堆個土灶當做套材,用大銅鍋當做棺材,用薑棗來調味,用香料來解腥,用稻米作祭品,用火作衣服,把它安葬在人的肚腸中。」於是莊王派人把馬交給了主管宮中膳食的太官,不讓天下人長久傳揚此事。
楚國宰相孫叔敖知道優孟是位賢人,待他很好。孫叔敖患病臨終前,叮囑他的兒子說:「我死後,你一定很貧困。那時,你就去拜見優孟,說『我是孫叔敖的兒子。』」過了幾年,孫叔敖的兒子果然十分貧困,*賣柴為生。一次路上遇到優孟,就對優孟說:「我是孫叔敖的兒子。父親臨終前,囑咐我貧困時就去拜見優孟。」優孟說:「你不要到遠處去。」於是,他就立即縫製了孫叔敖的衣服帽子穿戴起來,模仿孫叔敖的言談舉止,音容笑貌。過了一年多,模仿得活像孫叔敖,連楚莊王左右近臣都分辨不出來。楚莊王設置酒宴,優孟上前為莊王敬酒祝福。莊王大吃一驚,以為孫叔敖又復活了,想要讓他做楚相。優孟說:「請允許我回去和妻子商量此事,三日後再來就任楚相。」莊王答應了他。三日後,優孟又來見莊王。莊王問:「你妻子怎麼說的?」優孟說:「妻子說千萬別做楚相,楚相不值得做。像孫叔敖那樣地做楚相,忠正廉潔地治理楚國,楚王才得以稱霸。如今死了,他的兒子竟貧困到無立錐之地,每天以打柴謀生。如果要像孫叔敖那樣做楚相,還不如自殺。」接著唱道:「住在山野耕田辛苦,難以獲得食物。出外做官,自身貪髒卑鄙的,積有餘財,不顧廉恥。自己死後家室雖然富足,但又恐懼貪髒枉法,幹非法之事,犯下大罪,自己被殺,家室也遭誅滅。貪官哪能做呢?想要做個清官,遵紀守法,忠於職守,到死都不敢做非法之事。唉,清官又哪能做呢?像楚相孫叔敖,一生堅持廉潔的操守,現在妻兒老小卻貧困到打柴為生。清官實在不值得做啊!」於是,莊王向優孟表示了歉意,當即召見孫叔敖的兒子,把寢丘這個四百戶之邑封給他,以供祭祀孫叔敖之用。自此之後,十年沒有斷絕。優孟的這種聰明才智,可以說是正得其宜,抓住了發揮的時機。
【註】滑稽列傳,出自《史記》卷一百二十六,列傳第六十六。是專記滑(ㄍㄨˇ古)稽人物的類傳。此篇的主旨是頌揚淳於髡、優孟、優旃一類滑稽人物「不流世俗,不爭勢利」的可貴精神,及其「談言微中,亦可以解紛」的非凡諷諫才能。
【作者】
司馬遷(之二)(前145年或前135年-前86年),字子長,左馮翊夏陽(今陝西韓城)人(一說山西河津人),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史學家和文學家。他撰寫的《史記》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,因此被後世尊稱爲史遷、太史公。《司馬遷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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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
列女傳二則(魯義姑姊、鄒孟子母)--劉向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【原文】 魯義姑姊
魯義姑姊者,魯野之婦人也。齊攻魯至郊,望見一婦人,抱一兒,攜一兒而行,軍且及之,棄其所抱,抱其所攜,而走於山,兒隨而啼,婦人遂行不顧。齊將問兒曰:「走者爾母耶?」曰:「是也。」「母所抱者誰也?」曰:「不知也。」齊將乃追之,軍士引弓將射之,曰:「止,不止,吾將射爾。」婦人乃還。齊將問所抱者誰也,所棄者誰也。對曰:「所抱者妾兄之子也,所棄者妾之子也。見軍之至,力不能兩護,故棄妾之子。」齊將曰:「子之於母,其親愛也,痛甚於心,今釋之,而反抱兄之子,何也?」婦人曰:「己之子,私愛也。兄之子,公義也。夫背公義而向私愛,亡兄子而存妾子,幸而得幸,則魯君不吾畜,大夫不吾養,庶民國人不吾與也。夫如是,則脅肩無所容,而累足無所履也。子雖痛乎,獨謂義何?故忍棄子而行義,不能無義而視魯國。」於是齊將按兵而止,使人言於齊君曰:「魯未可伐也。乃至於境,山澤之婦人耳,猶知持節行義,不以私害公,而況於朝臣士大夫乎!請還。」齊君許之。魯君聞之,賜婦人束帛百端[1],號曰義姑姊。公正誠信,果於行義。夫義,其大哉!雖在匹婦,國猶賴之,況以禮義治國乎!詩云:「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」此之謂也。
頌曰:齊君攻魯,義姑有節,見軍走山,棄子抱侄,齊將問之,賢其推理,一婦為義,齊兵遂止。
【譯文】
魯義姑姊是魯國郊野的一個山村婦女。齊軍攻打魯國,到城郊,看見一個婦人抱着一個小孩和牽着一個小孩向前走。齊軍快要追及時,婦人丟下抱着的小孩,抱起牽着的小孩往山上跑去。被丟下的小孩跟隨在後面大哭,婦人毫不理會地繼續走。齊國將領問那被丟下的小孩說:「那跑掉的是你的母親嗎?」小孩回答:「是的。」「你母親抱着的是誰?」小孩答:「不知道。」齊將向前追趕,士兵也拉弓準備射箭,喊叫說:「停下來!不停下來,我就放箭。」婦人於是轉身回來。齊將問她抱着的小孩是誰,丟下的小孩又是誰。婦人回答:「抱着的是我兄長的兒子,丟下的是我自己的兒子。因為看到大軍來了,沒有能力同時保護他們,便只好丟下自己的孩子。」齊將說:「孩子對於母親來說,是最為親愛和最為疼惜的,現在你丟下自己的孩子,反而抱走兄長的孩子,是甚麼原因呢?」婦人說:「對自己的孩子來說,是私愛;對兄長的孩子來說,是公義。背棄公義而偏重私愛,不救兄長的孩子而保存自己的孩子,即使幸運地得免於難,魯國國君不會收容我,魯國大夫不會養育我,魯國的百姓也不會與我結交。這樣就算我聳起兩肩也找不到容身的地方,合起兩腳也找不到站立的地方。我雖然疼愛自己的孩子,難道可以因此損害公義嗎?所以我忍心丟下自己的孩子以實踐公義,而不能背棄公義在魯國生活。」就這樣齊將按兵不動,派人向齊國國君說:「不能攻打魯國。我帶兵來到邊境,就碰上魯國山林中的婦人,連這樣一個婦人都知道守節行義,不因私愛而損害公義,何況魯國的大臣和士大夫呢?請求收兵回朝。」齊君答應了他的請求。魯國國君聽到這件事,就賞賜婦人百端[1]布帛,並封賜「義姑姊」的稱號。公正無私,誠實忠信,能行公義。公義所起的影響是很大的啊!雖然不過是婦人的行為,但卻能夠賴以保護國家,何況用禮義來治國呢?《詩經》說:「君子正直樹榜樣,四方諸侯都歸順。」說的就是這種情況。
頌讚說:「齊君攻打魯國,義姑有節操。看見士兵跑入山中,丟下兒子抱走侄兒。齊將追問原因,讚她公正有義理。一個婦人行公義,齊軍便退兵。」
【注釋】
【原文】 鄒孟子母
鄒孟軻之母也。號孟母。其舍近墓。孟子之少也,嬉遊為墓間之事,踴躍築埋。孟母曰:「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。」乃去舍市傍。其嬉戲為賈人衒(ㄒㄩㄢˋ炫)[1]賣之事。孟母又曰:「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。」復徙舍學宮之傍。其嬉遊乃設俎豆[2],揖讓進退。孟母曰:「真可以居吾子矣。」遂居。及孟子長,學六藝,卒成大儒之名。君子謂孟母善以漸化。《詩》云:「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」[3]此之謂也。
孟子之少也,既學而歸,孟母方績,問曰:「學何所至矣?」孟子曰:「自若也。」孟母以刀斷其織。孟子懼而問其故,孟母曰:「子之廢學,若我斷斯織也。夫君子學以立名,問則廣知,是以居則安寧,動則遠害。今而廢之,是不免於廝役,而無以離於禍患也。何以異於織績而食,中道廢而不為,寧能衣其夫子,而長不乏糧食哉!女則廢其所食,男則墮於脩德,不為竊盜,則為虜役矣。」孟子懼,旦夕勤學不息,師事子思,遂成天下之名儒。君子謂孟母知為人母之道矣。《詩》云:「彼姝者子,何以告之?」此之謂也。
孟子既娶,將入私室,其婦袒而在內,孟子不悅,遂去不入。婦辭孟母而求去,曰:「妾聞夫婦之道,私室不與焉。今者妾竊墮在室,而夫子見妾,勃然不悅,是客妾也。婦人之義,蓋不客宿。請歸父母。」於是孟母召孟子而謂之曰:「夫禮,將入門,問孰存,所以致敬也。將上堂,聲必揚,所以戒人也。將入戶,視必下,恐見人過也。今子不察於禮,而責禮於人,不亦遠乎!」孟子謝,遂留其婦。君子言孟母知禮,而明於姑母之道。
孟子處齊,而有憂色。孟母見之曰:「子若有憂色,何也?」孟子曰:「不敢。」異日閒居,擁楹而歎。孟母見之曰:「鄉見子有憂色,曰不也,今擁楹而歎,何也?」孟子對曰:「軻聞之:『君子稱身而就位,不為苟得而受賞,不貪榮祿。諸侯不聽,則不達其上。聽而不用,則不踐其朝。』今道不用於齊,願行而母老,是以憂也。」孟母曰:「夫婦人之禮,精五飯,冪酒漿,養舅姑,縫衣裳而已矣。故有閨內之脩,而無境外之志。《易》曰:『在中饋,無攸遂。』《詩》曰:『無非無儀,惟酒食是議。』以言婦人無擅制之義,而有三從之道也。故年少則從乎父母,出嫁則從乎夫,夫死則從乎子,禮也。今子成人也,而我老矣。子行乎子義,吾行乎吾禮。」君子謂孟母知婦道。《詩》云:「載色載笑,匪怒匪教。」[4]此之謂也。
頌曰:孟子之母,教化列分,處子擇藝,使從大倫,子學不進,斷機示焉,子遂成德,為當世冠。
【譯文】
魯國鄒邑人孟軻的母親,人稱孟母。當初她的家靠近一片墓地。因此孟子小時候,遊戲玩耍的都是下葬哭喪一類的事,特愛學造墓埋墳。孟母見了說:「這裡不該是我帶著孩子住的地方啊!」於是領著孟子離開了這裡,遷住到一處集市的近旁。孟子又學玩起了商人誇口買賣那一類的事。孟母又說:「這裡也不是我應該帶著孩子住的地方啊!」就再次把家遷到了一個公學學校的旁邊。這時小孟子所學玩的是祭祀禮儀、作揖遜讓、進退法度這類儀禮方面的學問。孟母說:「這裡才真正是可以讓我帶著兒子居住的地方。」於是,長久把家安在了這裡。等孟子長大成人,便很順利地學精了《易》、《書》、《詩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、《春秋》等六藝的學問,最終成就了儒家大師的大名。後來的君子賢人都說孟母很善於利用環境漸染教化孩子。《詩經》上說:「柔順聰明的賢人,您怎麼知道如何實施幼教呢?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孟子小的時候,有一次放學回家,他的母親正在織布,見他回來,便問道:「學習怎麼樣了?」孟子漫不經心地回答說:「跟過去一樣。」孟母見他無所謂的樣子,十分惱火,就用剪刀把織好的布剪斷。孟子見狀害怕極了,就問他母親:「為什麼要發這樣大的火?」孟母說:「你荒廢學業,如同我剪斷這布一樣。有德行的人學習是為了樹立名聲,增長知識。這樣平時能平安無事,做起事來就可以避開禍害。如果現在荒廢了學業,就不免於做下賤的勞役,而且難於避免禍患。這和依靠織布而生存有什麼不一樣的呢?假如中途廢棄而不做,哪能使她的丈夫和兒子有衣服穿並且長期不缺乏糧食呢?女子若荒廢她賴以生存的的技藝,男子若對修養德行懈怠,那麼不是去做小偷強盗,就是做奴隸、僕人。」孟子聽後嚇了一跳,自此,從早到晚勤學不止,拜子思做老師,終於成了天下有名的大儒。有德行的人認為孟母懂得做母親的法則。《詩經》上說:「柔順聰明的賢人,您怎麼知道如何告誡的呢?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孟子娶妻以後,有一次外出回來,沒有敲門就進了臥房,見到他的妻子正裸著身體在屋裡。孟子不高興,於是離開不再進去。他的妻子向孟子的母親告別要求離去,說:「我聽說夫妻之間的禮數,在臥房當中是可以寬鬆一些的。今天,我在自己的臥房裡,有違禮的舉止,夫君見到了非常不高興,這是沒有把我當作家裡人看待。為婦之義,不能生活在拿自己當外人的家裡。為此,我請求您允許我回歸娘家。孟母於是叫來孟子對他說:「禮節說,將要進入大門,要問一下誰在裡邊,這是表示尊敬;將要進入廳堂,聲音一定要響亮,這是表示通知了人家;將要進入內屋,眼睛一定要向下看,表示擔心撞上人有尷尬的時候。如今你不遵守禮節卻責怪別人沒有禮節,不是和聖人差得太遠了嗎?』孟子於是道歉,於是挽留他的妻子。君子說:「孟母懂得禮節,而且清楚如何處理婆媳之間的關係。」
孟子想去宋國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,但為了奉養母親而一再遷延,待在齊國。他經常面帶憂慮的神情,悶悶不樂。孟母看見了,問:「你面有憂煩,是為什麼呢?」孟子回答說:「沒什麼事。」有一天,孟子在家閒來無事,不由自主地扶著屋前的柱子唉聲嘆氣。孟母看見了,問道:「前幾天看到你在憂愁著什麼,問你,你說沒事。今天為什麼又扶著廊柱子嘆息呢?」孟子說:「我聽說君子要找到適合自己的職位,不因為眼前利益而求取封賞,不去貪圖榮華富貴。如果諸侯不採納自己的主張,就不必再向他們提供意見了。如果諸侯聽從了,卻不去實踐它,就不必再在他的國家繼續做官了。如今,我的學說和主張不能在齊國踐行,就想離開這個國家。然而,又惦記著母親年紀已大,不適合長途跋涉了,我是為此而憂愁。」孟母回答說:「婦女之禮,在於精通飲食烹飪的學問,在於暖好酒漿,贍養公公和婆婆,在於縫製衣裳而已。所以她們只需料理好家內的事務,不必過問外面有關理政的事情。《周易·家人卦》上說:『無攸遂,在中饋。』(婦女準備家中的飲食,不可有所失誤)《詩經·小雅·斯干》說:『無非無儀,惟酒食是議。』(婦女不要違背禮儀,不要議論外面的事,只需把家務料理好)看來,都在說婦女不要擅自作決定,要遵守三從之道。所以要求女子在閨閣中聽從父母的話,出嫁後聽從丈夫的話,丈夫死後聽從兒子的話,這才是符合禮法的作為呀!如今,你已經長大成人,而我也已經年邁。你遵循你的道義,我遵循我的禮法吧。」君子們認為孟母深知為婦之道。《詩經·魯頌·泮水》說:「和顏悅色面帶笑,不發怒氣耐心教。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頌讚說:「孟子的母親,依序選擇教化的環境,使孩子選擇好的技藝學習,讓他懂得倫常;孩子學習不進,剪斷織布來警示他;使孟子終於才德兼備,成為一代大儒。」
【注釋】
【作者】
劉向(前77年-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漢朝宗室,沛縣人。著有《別錄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、《洪範五行傳》、《五紀論》等書,並且編訂了《戰國策》、《楚辭》。劉向曾官中壘校尉,故世稱劉中壘。明人張溥輯有《劉中壘集》,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。又有賦33篇,今僅存《九歎》一篇。子為經學家劉歆。《劉向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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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義姑姊者,魯野之婦人也。齊攻魯至郊,望見一婦人,抱一兒,攜一兒而行,軍且及之,棄其所抱,抱其所攜,而走於山,兒隨而啼,婦人遂行不顧。齊將問兒曰:「走者爾母耶?」曰:「是也。」「母所抱者誰也?」曰:「不知也。」齊將乃追之,軍士引弓將射之,曰:「止,不止,吾將射爾。」婦人乃還。齊將問所抱者誰也,所棄者誰也。對曰:「所抱者妾兄之子也,所棄者妾之子也。見軍之至,力不能兩護,故棄妾之子。」齊將曰:「子之於母,其親愛也,痛甚於心,今釋之,而反抱兄之子,何也?」婦人曰:「己之子,私愛也。兄之子,公義也。夫背公義而向私愛,亡兄子而存妾子,幸而得幸,則魯君不吾畜,大夫不吾養,庶民國人不吾與也。夫如是,則脅肩無所容,而累足無所履也。子雖痛乎,獨謂義何?故忍棄子而行義,不能無義而視魯國。」於是齊將按兵而止,使人言於齊君曰:「魯未可伐也。乃至於境,山澤之婦人耳,猶知持節行義,不以私害公,而況於朝臣士大夫乎!請還。」齊君許之。魯君聞之,賜婦人束帛百端[1],號曰義姑姊。公正誠信,果於行義。夫義,其大哉!雖在匹婦,國猶賴之,況以禮義治國乎!詩云:「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」此之謂也。
頌曰:齊君攻魯,義姑有節,見軍走山,棄子抱侄,齊將問之,賢其推理,一婦為義,齊兵遂止。
【譯文】
魯義姑姊是魯國郊野的一個山村婦女。齊軍攻打魯國,到城郊,看見一個婦人抱着一個小孩和牽着一個小孩向前走。齊軍快要追及時,婦人丟下抱着的小孩,抱起牽着的小孩往山上跑去。被丟下的小孩跟隨在後面大哭,婦人毫不理會地繼續走。齊國將領問那被丟下的小孩說:「那跑掉的是你的母親嗎?」小孩回答:「是的。」「你母親抱着的是誰?」小孩答:「不知道。」齊將向前追趕,士兵也拉弓準備射箭,喊叫說:「停下來!不停下來,我就放箭。」婦人於是轉身回來。齊將問她抱着的小孩是誰,丟下的小孩又是誰。婦人回答:「抱着的是我兄長的兒子,丟下的是我自己的兒子。因為看到大軍來了,沒有能力同時保護他們,便只好丟下自己的孩子。」齊將說:「孩子對於母親來說,是最為親愛和最為疼惜的,現在你丟下自己的孩子,反而抱走兄長的孩子,是甚麼原因呢?」婦人說:「對自己的孩子來說,是私愛;對兄長的孩子來說,是公義。背棄公義而偏重私愛,不救兄長的孩子而保存自己的孩子,即使幸運地得免於難,魯國國君不會收容我,魯國大夫不會養育我,魯國的百姓也不會與我結交。這樣就算我聳起兩肩也找不到容身的地方,合起兩腳也找不到站立的地方。我雖然疼愛自己的孩子,難道可以因此損害公義嗎?所以我忍心丟下自己的孩子以實踐公義,而不能背棄公義在魯國生活。」就這樣齊將按兵不動,派人向齊國國君說:「不能攻打魯國。我帶兵來到邊境,就碰上魯國山林中的婦人,連這樣一個婦人都知道守節行義,不因私愛而損害公義,何況魯國的大臣和士大夫呢?請求收兵回朝。」齊君答應了他的請求。魯國國君聽到這件事,就賞賜婦人百端[1]布帛,並封賜「義姑姊」的稱號。公正無私,誠實忠信,能行公義。公義所起的影響是很大的啊!雖然不過是婦人的行為,但卻能夠賴以保護國家,何況用禮義來治國呢?《詩經》說:「君子正直樹榜樣,四方諸侯都歸順。」說的就是這種情況。
頌讚說:「齊君攻打魯國,義姑有節操。看見士兵跑入山中,丟下兒子抱走侄兒。齊將追問原因,讚她公正有義理。一個婦人行公義,齊軍便退兵。」
【注釋】
- [1]百端:五十匹。杜預注:「二丈為一端,二端為一兩。所謂匹也,二兩二匹。」即一端等於半匹。
【原文】 鄒孟子母
鄒孟軻之母也。號孟母。其舍近墓。孟子之少也,嬉遊為墓間之事,踴躍築埋。孟母曰:「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。」乃去舍市傍。其嬉戲為賈人衒(ㄒㄩㄢˋ炫)[1]賣之事。孟母又曰:「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。」復徙舍學宮之傍。其嬉遊乃設俎豆[2],揖讓進退。孟母曰:「真可以居吾子矣。」遂居。及孟子長,學六藝,卒成大儒之名。君子謂孟母善以漸化。《詩》云:「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」[3]此之謂也。
孟子之少也,既學而歸,孟母方績,問曰:「學何所至矣?」孟子曰:「自若也。」孟母以刀斷其織。孟子懼而問其故,孟母曰:「子之廢學,若我斷斯織也。夫君子學以立名,問則廣知,是以居則安寧,動則遠害。今而廢之,是不免於廝役,而無以離於禍患也。何以異於織績而食,中道廢而不為,寧能衣其夫子,而長不乏糧食哉!女則廢其所食,男則墮於脩德,不為竊盜,則為虜役矣。」孟子懼,旦夕勤學不息,師事子思,遂成天下之名儒。君子謂孟母知為人母之道矣。《詩》云:「彼姝者子,何以告之?」此之謂也。
孟子既娶,將入私室,其婦袒而在內,孟子不悅,遂去不入。婦辭孟母而求去,曰:「妾聞夫婦之道,私室不與焉。今者妾竊墮在室,而夫子見妾,勃然不悅,是客妾也。婦人之義,蓋不客宿。請歸父母。」於是孟母召孟子而謂之曰:「夫禮,將入門,問孰存,所以致敬也。將上堂,聲必揚,所以戒人也。將入戶,視必下,恐見人過也。今子不察於禮,而責禮於人,不亦遠乎!」孟子謝,遂留其婦。君子言孟母知禮,而明於姑母之道。
孟子處齊,而有憂色。孟母見之曰:「子若有憂色,何也?」孟子曰:「不敢。」異日閒居,擁楹而歎。孟母見之曰:「鄉見子有憂色,曰不也,今擁楹而歎,何也?」孟子對曰:「軻聞之:『君子稱身而就位,不為苟得而受賞,不貪榮祿。諸侯不聽,則不達其上。聽而不用,則不踐其朝。』今道不用於齊,願行而母老,是以憂也。」孟母曰:「夫婦人之禮,精五飯,冪酒漿,養舅姑,縫衣裳而已矣。故有閨內之脩,而無境外之志。《易》曰:『在中饋,無攸遂。』《詩》曰:『無非無儀,惟酒食是議。』以言婦人無擅制之義,而有三從之道也。故年少則從乎父母,出嫁則從乎夫,夫死則從乎子,禮也。今子成人也,而我老矣。子行乎子義,吾行乎吾禮。」君子謂孟母知婦道。《詩》云:「載色載笑,匪怒匪教。」[4]此之謂也。
頌曰:孟子之母,教化列分,處子擇藝,使從大倫,子學不進,斷機示焉,子遂成德,為當世冠。
【譯文】
魯國鄒邑人孟軻的母親,人稱孟母。當初她的家靠近一片墓地。因此孟子小時候,遊戲玩耍的都是下葬哭喪一類的事,特愛學造墓埋墳。孟母見了說:「這裡不該是我帶著孩子住的地方啊!」於是領著孟子離開了這裡,遷住到一處集市的近旁。孟子又學玩起了商人誇口買賣那一類的事。孟母又說:「這裡也不是我應該帶著孩子住的地方啊!」就再次把家遷到了一個公學學校的旁邊。這時小孟子所學玩的是祭祀禮儀、作揖遜讓、進退法度這類儀禮方面的學問。孟母說:「這裡才真正是可以讓我帶著兒子居住的地方。」於是,長久把家安在了這裡。等孟子長大成人,便很順利地學精了《易》、《書》、《詩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、《春秋》等六藝的學問,最終成就了儒家大師的大名。後來的君子賢人都說孟母很善於利用環境漸染教化孩子。《詩經》上說:「柔順聰明的賢人,您怎麼知道如何實施幼教呢?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孟子小的時候,有一次放學回家,他的母親正在織布,見他回來,便問道:「學習怎麼樣了?」孟子漫不經心地回答說:「跟過去一樣。」孟母見他無所謂的樣子,十分惱火,就用剪刀把織好的布剪斷。孟子見狀害怕極了,就問他母親:「為什麼要發這樣大的火?」孟母說:「你荒廢學業,如同我剪斷這布一樣。有德行的人學習是為了樹立名聲,增長知識。這樣平時能平安無事,做起事來就可以避開禍害。如果現在荒廢了學業,就不免於做下賤的勞役,而且難於避免禍患。這和依靠織布而生存有什麼不一樣的呢?假如中途廢棄而不做,哪能使她的丈夫和兒子有衣服穿並且長期不缺乏糧食呢?女子若荒廢她賴以生存的的技藝,男子若對修養德行懈怠,那麼不是去做小偷強盗,就是做奴隸、僕人。」孟子聽後嚇了一跳,自此,從早到晚勤學不止,拜子思做老師,終於成了天下有名的大儒。有德行的人認為孟母懂得做母親的法則。《詩經》上說:「柔順聰明的賢人,您怎麼知道如何告誡的呢?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孟子娶妻以後,有一次外出回來,沒有敲門就進了臥房,見到他的妻子正裸著身體在屋裡。孟子不高興,於是離開不再進去。他的妻子向孟子的母親告別要求離去,說:「我聽說夫妻之間的禮數,在臥房當中是可以寬鬆一些的。今天,我在自己的臥房裡,有違禮的舉止,夫君見到了非常不高興,這是沒有把我當作家裡人看待。為婦之義,不能生活在拿自己當外人的家裡。為此,我請求您允許我回歸娘家。孟母於是叫來孟子對他說:「禮節說,將要進入大門,要問一下誰在裡邊,這是表示尊敬;將要進入廳堂,聲音一定要響亮,這是表示通知了人家;將要進入內屋,眼睛一定要向下看,表示擔心撞上人有尷尬的時候。如今你不遵守禮節卻責怪別人沒有禮節,不是和聖人差得太遠了嗎?』孟子於是道歉,於是挽留他的妻子。君子說:「孟母懂得禮節,而且清楚如何處理婆媳之間的關係。」
孟子想去宋國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,但為了奉養母親而一再遷延,待在齊國。他經常面帶憂慮的神情,悶悶不樂。孟母看見了,問:「你面有憂煩,是為什麼呢?」孟子回答說:「沒什麼事。」有一天,孟子在家閒來無事,不由自主地扶著屋前的柱子唉聲嘆氣。孟母看見了,問道:「前幾天看到你在憂愁著什麼,問你,你說沒事。今天為什麼又扶著廊柱子嘆息呢?」孟子說:「我聽說君子要找到適合自己的職位,不因為眼前利益而求取封賞,不去貪圖榮華富貴。如果諸侯不採納自己的主張,就不必再向他們提供意見了。如果諸侯聽從了,卻不去實踐它,就不必再在他的國家繼續做官了。如今,我的學說和主張不能在齊國踐行,就想離開這個國家。然而,又惦記著母親年紀已大,不適合長途跋涉了,我是為此而憂愁。」孟母回答說:「婦女之禮,在於精通飲食烹飪的學問,在於暖好酒漿,贍養公公和婆婆,在於縫製衣裳而已。所以她們只需料理好家內的事務,不必過問外面有關理政的事情。《周易·家人卦》上說:『無攸遂,在中饋。』(婦女準備家中的飲食,不可有所失誤)《詩經·小雅·斯干》說:『無非無儀,惟酒食是議。』(婦女不要違背禮儀,不要議論外面的事,只需把家務料理好)看來,都在說婦女不要擅自作決定,要遵守三從之道。所以要求女子在閨閣中聽從父母的話,出嫁後聽從丈夫的話,丈夫死後聽從兒子的話,這才是符合禮法的作為呀!如今,你已經長大成人,而我也已經年邁。你遵循你的道義,我遵循我的禮法吧。」君子們認為孟母深知為婦之道。《詩經·魯頌·泮水》說:「和顏悅色面帶笑,不發怒氣耐心教。」說的就是這件事啊!
頌讚說:「孟子的母親,依序選擇教化的環境,使孩子選擇好的技藝學習,讓他懂得倫常;孩子學習不進,剪斷織布來警示他;使孟子終於才德兼備,成為一代大儒。」
【注釋】
- [1]衒賣:誇耀物品的好處以求售。
- [2]俎豆:古代祭祀用的禮器。
- [3]彼姝者子二句:見《詩經·鄘風·干旄》。姝:柔順,順從。子:對賢人的尊稱。
- [4]《詩》云:「載色載笑,匪怒匪教。」:出自《詩經·魯頌·泮水》:「載色載笑,匪怒伊教。」
【作者】
劉向(前77年-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漢朝宗室,沛縣人。著有《別錄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、《洪範五行傳》、《五紀論》等書,並且編訂了《戰國策》、《楚辭》。劉向曾官中壘校尉,故世稱劉中壘。明人張溥輯有《劉中壘集》,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。又有賦33篇,今僅存《九歎》一篇。子為經學家劉歆。《劉向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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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
史記遊俠傳(郭解)--司馬遷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【原文】
郭解,軹(ㄓˇ只)人也,字翁伯,善相人者許負外孫也[1]。解父以任俠,孝文時誅死[2]。解為人,短小精悍,不飲酒。少時陰賊,慨不快意[3],身所殺甚眾[4]。以軀借交報仇[5],藏命作奸,剽攻不休[6],及鑄錢掘冢[7],固不可勝數。適有天幸[8],窘急常得脫,若遇赦[9]。及解年長,更折節為儉[10],以德報怨,厚施而薄望[11]。然其自喜為俠益甚。既已振人之命[12],不矜其功,其陰賊著於心[13],卒發於睚眥(ㄧㄚˊ牙 ㄗˋ字)如故云[14]。而少年慕其行,亦輒為報仇,不使知也。解姊子負解之勢[15],與人飲,使之嚼[16]。非其任[17],強必灌之。人怒,拔刀剌殺解姊子亡去。解姊怒曰:「以翁伯之義,人殺吾子,賊不得[18]。」棄其屍於道,弗葬,欲以辱解。解使人微知賊處[19]。賊窘自歸,具以實告解。解曰:「公殺之固當,吾兒不直[20]。」遂去其賊[21],罪其姊子,乃收而葬之。諸公聞之,皆多解之義[22],益附焉。
解出入,人皆避之。有一人獨箕倨視之[23],解遣人問其名姓。客欲殺之,解曰:「居邑屋至不見敬[24],是吾德不修也,彼何罪!」乃陰屬尉史曰[25]:「是人,吾所急也,至踐更時脫之[26]。」每至踐更數過[27],吏弗求。怪之,問其故,乃解使脫之。箕倨者乃肉袒謝罪[28]。少年聞之,愈益慕解之行。
【注釋】
洛陽人有相仇者,邑中賢豪居間者[1],以十數,終不聽。客乃見郭解[2]。解夜見仇家,仇家曲聽解[3]。解乃謂仇家曰:「吾聞洛陽諸公在此間,多不聽者。今子幸而聽解[4],解奈何乃從他縣奪人邑中賢大夫權乎[5]!」乃夜去,不使人知,曰:「且無用[6]待我,待我去,令洛陽豪居其間,乃聽之。」
解執恭敬[7],不敢乘車入其縣廷[8]。之旁郡國,為人請求事,事可出[9],出之;不可者,各厭其意[10],然後乃敢嘗酒食。諸公以故嚴重之,爭為用[11]。邑中少年及旁近縣賢豪,夜半過門常十餘車[12],請得解客舍養之[13]。
及徙豪富茂陵也[14],解家貧不中訾(ㄗ資)[15],吏恐,不敢不徙。衛將軍為言:「郭解家貧不中徙」[16]。上曰:「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[17],此其家不貧。」解家遂徙。諸公送者出千餘萬。軹人楊季主子為縣掾(ㄩㄢˋ願),舉徙解[18]。解兄子斷楊掾頭。由此楊氏與郭氏為仇。
【注釋】
解入關,關中賢豪,知與不和,聞其聲,爭交歡解[1]。解為人短小,不飲酒,出未嘗有騎。已又殺楊季主[2]。楊季主家上書,人又殺之闕下[3]。上聞,乃下吏捕解。解亡[4],置其母家室夏陽,身至臨晉。臨晉籍少公素不知解[5],解冒[6],因求出關[7]。籍少公已出解,解轉入太原,所過輒告主人家。吏逐之,跡至籍少公[8]。少公自殺,口絕[9]。久之,乃得解。窮治所犯[10],為解所殺,皆在赦前。軹有儒生侍使者坐,客譽郭解,生曰:「郭解專以奸犯公法,何謂賢!」解客聞,殺此生,斷其舌。吏以此責解,解實不知殺者。殺者亦竟絕,莫知為誰。吏奏解無罪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議曰:「解布衣,為任俠行權,以睚眥殺人,解雖弗知,此罪甚於解殺之。當大逆無道[11]。」遂族郭解翁伯[12]。
【注釋】
郭解是軹縣人,字翁伯。他是善於給人相面的許負的外孫子。郭解的父親因為行俠,在漢文帝時被殺。郭解為人個子矮小,精明 強悍,不喝酒。他小時候殘忍狠毒,心中憤慨不快時,親手殺的人很多。他不惜犧牲生命去替朋友報仇,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搶劫,停下來就私鑄錢幣,偷墳盜墓,他 的不法活動數也數不清。但恰逢上天幫助,在窘迫危急時常常脫身,或者遇到大赦。等到郭解年齡大了,就改變行為,檢點自己,用恩惠報答怨恨自己的人,多施恩 於人,少望別人報答自己。但他自己喜歡行俠的思想更加迫切了。已經救了別人的生命,卻不自誇功勞,但其內心仍然殘忍狠毒,為小事突然瞪別人的事依然如故。 當時的少年仰慕他的行為,也常常為他報仇,卻不讓他知道。郭解姐姐的兒子倚仗郭解的勢力,同別人喝酒,讓人家干杯。如果人家的酒量小,不能再喝了,他卻強 行灌酒。那人發怒,拔刀剌死了郭解姐姐的兒子,就逃跑了。郭解姐姐發怒說道:「以弟弟翁伯的義氣,人家殺了我的兒子,凶手卻捉不到。」於是她把兒子的屍體 丟棄在道上,不埋葬,想以此羞辱郭解。郭解派人暗中探知凶手的去處。凶手窘迫,自動回來把真實情況告訴了郭解。郭解說:「你殺了他本來應該,是我的侄子無 理。」於是放走了那個凶手,把罪責歸於姐姐的兒子,並收屍埋葬了他。人們聽到這消息,都稱讚郭解的道義行為,更加依附於他。
郭解每次外 出或歸來,人們都躲避他,只有一個人傲慢地坐在地上看著他,郭解派人去問他的姓名。門客中有人要殺那個人,郭解說:「居住在鄉裡之中,竟至於不被人尊敬, 這是我自己道德修養得還不夠,他有什麼罪過。」於是他就暗中囑託尉史說:「這個人是我最關心的,輪到他服役時,請加以免除。」以後每到服役時,有好多次, 縣中官吏都沒找這位對郭解不禮貌的人。他感到奇怪,問其中的原因,原來是郭解使人免除了他的差役。於是,他就負荊請罪。年輕人聽到這消息,越發仰慕郭解的 行為。
洛陽人有相互結仇的,城中有數以十計的賢人豪傑從中調解,兩方面始終不聽勸解。門客們就來拜見郭解,說明情況。郭解晚上去會見結 仇的人家,仇家出於對郭解的尊重,委屈心意地聽從了勸告,准備和好。郭解就對仇家說:「我聽說洛陽諸公為你們調解,你們多半不肯接受。如今你們有幸而聽從 了我的勸告,郭解怎能從別的縣跑來侵奪人家城中賢豪大夫們的調解權呢?」於是郭解當夜離去,不讓人知道,說:「暫時不要聽我的調解,待我離開後,讓洛陽豪 傑從中調解,你們就聽他們的。」
郭解保持著恭敬待人的態度,不敢乘車走進縣衙門。他到旁的郡國去替人辦事,事能辦成的,一定把它辦成, 辦不成的,也要使各方都滿意,然後才敢去吃人家酒飯。因此大家都特別尊重他,爭著為他效力。城中年輕人及附近縣城的賢人豪傑,半夜上門拜訪郭解的常常有十 多輛車子,請求把郭解家的門客接回自家供養。
待到漢武帝元朔二年,朝廷要將各郡國的豪富人家遷往茂陵居住,郭解家貧,不符合資財三百萬 的遷轉標準,但遷移名單中有郭解的名字,因而官吏害怕,不敢不讓郭解遷移。當時衛青將軍替郭解向皇上說:「郭解家貧,不符合遷移的標準。」但是皇上說: 「一個百姓的權勢竟能使將軍替他說話,這就可見他家不窮。」郭解於是被遷徙到茂陵。人們為郭解送行共出錢一千余萬。軹人楊季主的兒子當縣椽,是他提名遷徙 郭解的。郭解哥哥的兒子砍掉楊縣椽的頭。從此楊家與郭家結了仇。
郭解遷移到關中,關中的賢人豪傑無論從前是否知道郭解,如今聽到他的名 聲,都爭著與郭解結為好朋友。郭解個子矮,不喝酒,出門不乘馬。後來又殺死楊季主。楊季主的家人上書告狀,有人又把告狀的在宮門下給殺了。皇上聽到這消 息,就向官吏下令捕捉郭解。郭解逃跑,把他母親和家眷安置在夏陽,自己逃到臨晉。臨晉籍少公平素不認識郭解,郭解冒昧會見他,請求求他幫助出關。籍少公把 郭解送出關後,郭解轉移到太原,他所到之處,常常把自己的情況告訴留他食宿的人家。官吏追逐郭解,追蹤到籍少公家裡。籍少公無奈自殺,口供斷絕了。過了很 久,官府才捕到郭解,並徹底深究他的犯法罪行,發現一些人被郭解所殺的事,都發生在赦令公布之前。一次,軹縣有個儒生陪同前來查辦郭解案件的使者閒坐,郭 解門客稱讚郭解,儒生說:「郭解專門憑借狡詐做犯法的事,怎能說他是賢人呢?」郭解門客聽到這話,就殺了這個儒生,割下他的舌頭。官吏以此責問郭解,令他 交出凶手,而郭解確實不知道殺人的是誰。殺人的人始終沒查出來,不知道是誰。官吏向皇上報告,說郭解無罪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議論道:「郭解以平民身份行俠弄 權,因為小事而殺人,郭解自己雖然不知道,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。判處郭解大逆無道的罪。」於是就誅殺了郭解的家族。
【註】《遊俠列傳》是《史記》名篇之一,記述了漢代著名俠士朱家、劇孟和郭解的史實。司馬遷實事求是地分析了不同類型的俠客,充分地肯定了「布衣之俠」、「鄉曲之俠」、「閭巷之俠」,贊揚了他們「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諾必誠,不愛其軀,赴士之厄困……不矜其能,不伐其德」等高貴品德。
【作者】
司馬遷(之二)(前145年或前135年-前86年),字子長,左馮翊夏陽(今陝西韓城)人(一說山西河津人),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史學家和文學家。他撰寫的《史記》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,因此被後世尊稱爲史遷、太史公。《司馬遷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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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解,軹(ㄓˇ只)人也,字翁伯,善相人者許負外孫也[1]。解父以任俠,孝文時誅死[2]。解為人,短小精悍,不飲酒。少時陰賊,慨不快意[3],身所殺甚眾[4]。以軀借交報仇[5],藏命作奸,剽攻不休[6],及鑄錢掘冢[7],固不可勝數。適有天幸[8],窘急常得脫,若遇赦[9]。及解年長,更折節為儉[10],以德報怨,厚施而薄望[11]。然其自喜為俠益甚。既已振人之命[12],不矜其功,其陰賊著於心[13],卒發於睚眥(ㄧㄚˊ牙 ㄗˋ字)如故云[14]。而少年慕其行,亦輒為報仇,不使知也。解姊子負解之勢[15],與人飲,使之嚼[16]。非其任[17],強必灌之。人怒,拔刀剌殺解姊子亡去。解姊怒曰:「以翁伯之義,人殺吾子,賊不得[18]。」棄其屍於道,弗葬,欲以辱解。解使人微知賊處[19]。賊窘自歸,具以實告解。解曰:「公殺之固當,吾兒不直[20]。」遂去其賊[21],罪其姊子,乃收而葬之。諸公聞之,皆多解之義[22],益附焉。
解出入,人皆避之。有一人獨箕倨視之[23],解遣人問其名姓。客欲殺之,解曰:「居邑屋至不見敬[24],是吾德不修也,彼何罪!」乃陰屬尉史曰[25]:「是人,吾所急也,至踐更時脫之[26]。」每至踐更數過[27],吏弗求。怪之,問其故,乃解使脫之。箕倨者乃肉袒謝罪[28]。少年聞之,愈益慕解之行。
【注釋】
- [1]軹:今河南濟源東南。相人:給人相面。卷五十七《絳侯周勃世家》及卷四十九《外戚世家》分別載許負給周亞夫和薄姬等相面之事。
- [2]孝文:漢文帝。
- [3]陰賊:內心陰險狠毒。慨:憤慨。不快意:不滿意。
- [4]身所殺:親自所殺。
- [5]借:助。交:指朋友。
- [6]藏命:指亡命。作奸:幹壞事。剽攻:搶劫。
- [7]掘冢:盜掘墳墓。
- [8]適:遇到。天幸:上天保佑。
- [9]若:或。
- [10]更:改。折節:改變操行。儉:通「檢」,檢束,檢點。
- [11]薄望:怨恨小。
- [12]振:救。
- [13]著:附著。
- [14]卒:通「猝」,突然。睚眥:怒目而視。
- [15]負:倚仗。
- [16]嚼:通「釂」,乾杯。
- [17]非其任:不能勝任。此指酒量不行。
- [18]賊不得:抓不到殺人者。
- [19]微知:暗中探知。
- [20]不直:理屈。
- [21]去:放走。
- [22]多:稱讚。
- [23]箕倨:岔開兩腿坐著,像簸箕之狀,是一種無禮不恭敬的表現。倨,通「踞」。
- [24]居邑屋:在家鄉居住。邑屋:鄉里。見:被。
- [25]陰:暗中。屬:同「囑」。
- [26]急:關心。踐更:按漢代法律,在籍男丁每年在地方服役一個月,稱為卒更。貧苦者想得到雇更錢的,可由當出丁者出錢,每月二千錢,稱踐更。脫:免。
- [27]數過:猶言多次輪到。
- [28]肉袒:脫去上衣,露出身體的一部分。
洛陽人有相仇者,邑中賢豪居間者[1],以十數,終不聽。客乃見郭解[2]。解夜見仇家,仇家曲聽解[3]。解乃謂仇家曰:「吾聞洛陽諸公在此間,多不聽者。今子幸而聽解[4],解奈何乃從他縣奪人邑中賢大夫權乎[5]!」乃夜去,不使人知,曰:「且無用[6]待我,待我去,令洛陽豪居其間,乃聽之。」
解執恭敬[7],不敢乘車入其縣廷[8]。之旁郡國,為人請求事,事可出[9],出之;不可者,各厭其意[10],然後乃敢嘗酒食。諸公以故嚴重之,爭為用[11]。邑中少年及旁近縣賢豪,夜半過門常十餘車[12],請得解客舍養之[13]。
及徙豪富茂陵也[14],解家貧不中訾(ㄗ資)[15],吏恐,不敢不徙。衛將軍為言:「郭解家貧不中徙」[16]。上曰:「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[17],此其家不貧。」解家遂徙。諸公送者出千餘萬。軹人楊季主子為縣掾(ㄩㄢˋ願),舉徙解[18]。解兄子斷楊掾頭。由此楊氏與郭氏為仇。
【注釋】
- [1]居間:從中間調解。
- [2]客:這裡指門客。
- [3]曲聽:委屈心意而聽從,以示對勸說人的尊重。
- [4]幸:謙詞,使我感到榮幸。
- [5]他縣:別的縣。郭解是軹人,對洛陽而言,是外縣之人。權:權力,實指聲望。
- [6]且:暫時。無用:不便聽我的話。
- [7]執:謹守。
- [8]縣廷:縣衙門。
- [9]之:前往。出:得到解決。
- [10]厭:通「饜」,滿足。
- [11]嚴重:尊重。為用:替他出力。
- [12]過門:拜訪。
- [13]客:指郭解的門客。舍養:供養在自家房舍之中。
- [14]徙:遷移。茂陵:漢武帝的陵墓。按漢武帝建元二年(前139),為擴充新修的茂陵的居民人數,「內實京師,外銷奸滑」,遷移全國家財在三百萬以上的人家到茂陵居住;至元朔二年(前127),又遷郡國富豪人家到茂陵居住。郭解就在這時遷居茂陵。
- [15]訾:通「資」,錢財。
- [16]衛將軍:指衛青。為言:替他談話。
- [17]權:權力。
- [18]掾:古代官府屬員的通稱。舉:檢舉。
解入關,關中賢豪,知與不和,聞其聲,爭交歡解[1]。解為人短小,不飲酒,出未嘗有騎。已又殺楊季主[2]。楊季主家上書,人又殺之闕下[3]。上聞,乃下吏捕解。解亡[4],置其母家室夏陽,身至臨晉。臨晉籍少公素不知解[5],解冒[6],因求出關[7]。籍少公已出解,解轉入太原,所過輒告主人家。吏逐之,跡至籍少公[8]。少公自殺,口絕[9]。久之,乃得解。窮治所犯[10],為解所殺,皆在赦前。軹有儒生侍使者坐,客譽郭解,生曰:「郭解專以奸犯公法,何謂賢!」解客聞,殺此生,斷其舌。吏以此責解,解實不知殺者。殺者亦竟絕,莫知為誰。吏奏解無罪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議曰:「解布衣,為任俠行權,以睚眥殺人,解雖弗知,此罪甚於解殺之。當大逆無道[11]。」遂族郭解翁伯[12]。
【注釋】
- [1]交歡:結為友好朋友。
- [2]已:不久。
- [3]闕下:宮闕之下。
- [4]亡:逃跑。
- [5]籍少公:人名,姓籍,名少公。
- [6]冒:冒昧。此指冒然相見。
- [7]因:順便。
- [8]跡:追蹤而來。
- [9]口絕:滅線索。
- [10]窮治:深究其事,追問到底。
- [11]當:判處。
- [12]族:滅族。
郭解是軹縣人,字翁伯。他是善於給人相面的許負的外孫子。郭解的父親因為行俠,在漢文帝時被殺。郭解為人個子矮小,精明 強悍,不喝酒。他小時候殘忍狠毒,心中憤慨不快時,親手殺的人很多。他不惜犧牲生命去替朋友報仇,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搶劫,停下來就私鑄錢幣,偷墳盜墓,他 的不法活動數也數不清。但恰逢上天幫助,在窘迫危急時常常脫身,或者遇到大赦。等到郭解年齡大了,就改變行為,檢點自己,用恩惠報答怨恨自己的人,多施恩 於人,少望別人報答自己。但他自己喜歡行俠的思想更加迫切了。已經救了別人的生命,卻不自誇功勞,但其內心仍然殘忍狠毒,為小事突然瞪別人的事依然如故。 當時的少年仰慕他的行為,也常常為他報仇,卻不讓他知道。郭解姐姐的兒子倚仗郭解的勢力,同別人喝酒,讓人家干杯。如果人家的酒量小,不能再喝了,他卻強 行灌酒。那人發怒,拔刀剌死了郭解姐姐的兒子,就逃跑了。郭解姐姐發怒說道:「以弟弟翁伯的義氣,人家殺了我的兒子,凶手卻捉不到。」於是她把兒子的屍體 丟棄在道上,不埋葬,想以此羞辱郭解。郭解派人暗中探知凶手的去處。凶手窘迫,自動回來把真實情況告訴了郭解。郭解說:「你殺了他本來應該,是我的侄子無 理。」於是放走了那個凶手,把罪責歸於姐姐的兒子,並收屍埋葬了他。人們聽到這消息,都稱讚郭解的道義行為,更加依附於他。
郭解每次外 出或歸來,人們都躲避他,只有一個人傲慢地坐在地上看著他,郭解派人去問他的姓名。門客中有人要殺那個人,郭解說:「居住在鄉裡之中,竟至於不被人尊敬, 這是我自己道德修養得還不夠,他有什麼罪過。」於是他就暗中囑託尉史說:「這個人是我最關心的,輪到他服役時,請加以免除。」以後每到服役時,有好多次, 縣中官吏都沒找這位對郭解不禮貌的人。他感到奇怪,問其中的原因,原來是郭解使人免除了他的差役。於是,他就負荊請罪。年輕人聽到這消息,越發仰慕郭解的 行為。
洛陽人有相互結仇的,城中有數以十計的賢人豪傑從中調解,兩方面始終不聽勸解。門客們就來拜見郭解,說明情況。郭解晚上去會見結 仇的人家,仇家出於對郭解的尊重,委屈心意地聽從了勸告,准備和好。郭解就對仇家說:「我聽說洛陽諸公為你們調解,你們多半不肯接受。如今你們有幸而聽從 了我的勸告,郭解怎能從別的縣跑來侵奪人家城中賢豪大夫們的調解權呢?」於是郭解當夜離去,不讓人知道,說:「暫時不要聽我的調解,待我離開後,讓洛陽豪 傑從中調解,你們就聽他們的。」
郭解保持著恭敬待人的態度,不敢乘車走進縣衙門。他到旁的郡國去替人辦事,事能辦成的,一定把它辦成, 辦不成的,也要使各方都滿意,然後才敢去吃人家酒飯。因此大家都特別尊重他,爭著為他效力。城中年輕人及附近縣城的賢人豪傑,半夜上門拜訪郭解的常常有十 多輛車子,請求把郭解家的門客接回自家供養。
待到漢武帝元朔二年,朝廷要將各郡國的豪富人家遷往茂陵居住,郭解家貧,不符合資財三百萬 的遷轉標準,但遷移名單中有郭解的名字,因而官吏害怕,不敢不讓郭解遷移。當時衛青將軍替郭解向皇上說:「郭解家貧,不符合遷移的標準。」但是皇上說: 「一個百姓的權勢竟能使將軍替他說話,這就可見他家不窮。」郭解於是被遷徙到茂陵。人們為郭解送行共出錢一千余萬。軹人楊季主的兒子當縣椽,是他提名遷徙 郭解的。郭解哥哥的兒子砍掉楊縣椽的頭。從此楊家與郭家結了仇。
郭解遷移到關中,關中的賢人豪傑無論從前是否知道郭解,如今聽到他的名 聲,都爭著與郭解結為好朋友。郭解個子矮,不喝酒,出門不乘馬。後來又殺死楊季主。楊季主的家人上書告狀,有人又把告狀的在宮門下給殺了。皇上聽到這消 息,就向官吏下令捕捉郭解。郭解逃跑,把他母親和家眷安置在夏陽,自己逃到臨晉。臨晉籍少公平素不認識郭解,郭解冒昧會見他,請求求他幫助出關。籍少公把 郭解送出關後,郭解轉移到太原,他所到之處,常常把自己的情況告訴留他食宿的人家。官吏追逐郭解,追蹤到籍少公家裡。籍少公無奈自殺,口供斷絕了。過了很 久,官府才捕到郭解,並徹底深究他的犯法罪行,發現一些人被郭解所殺的事,都發生在赦令公布之前。一次,軹縣有個儒生陪同前來查辦郭解案件的使者閒坐,郭 解門客稱讚郭解,儒生說:「郭解專門憑借狡詐做犯法的事,怎能說他是賢人呢?」郭解門客聽到這話,就殺了這個儒生,割下他的舌頭。官吏以此責問郭解,令他 交出凶手,而郭解確實不知道殺人的是誰。殺人的人始終沒查出來,不知道是誰。官吏向皇上報告,說郭解無罪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議論道:「郭解以平民身份行俠弄 權,因為小事而殺人,郭解自己雖然不知道,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。判處郭解大逆無道的罪。」於是就誅殺了郭解的家族。
【註】《遊俠列傳》是《史記》名篇之一,記述了漢代著名俠士朱家、劇孟和郭解的史實。司馬遷實事求是地分析了不同類型的俠客,充分地肯定了「布衣之俠」、「鄉曲之俠」、「閭巷之俠」,贊揚了他們「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諾必誠,不愛其軀,赴士之厄困……不矜其能,不伐其德」等高貴品德。
【作者】
司馬遷(之二)(前145年或前135年-前86年),字子長,左馮翊夏陽(今陝西韓城)人(一說山西河津人),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史學家和文學家。他撰寫的《史記》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,因此被後世尊稱爲史遷、太史公。《司馬遷著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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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學治要第六冊/五篇-古文治要卷二--歷代各家名文
[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歷代各家名文]初步整理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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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岳陽樓記--范仲淹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黃岡竹樓記--王禹偁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阿房宮賦--杜牧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廬山草堂記--白居易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陋室銘--劉禹錫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奉天請數對群臣兼許令論事狀--陸贄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弔古戰場文--李華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斐秀才迪書--王維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為徐敬業以武后臨朝移諸郡縣檄(為徐敬業討武曌檄)--駱賓王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滕王閣序--王勃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哀江南賦--庾信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哀江南賦序--庾信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陳伯之書--丘遲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別賦--江淹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恨賦--江淹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蕪城賦--鮑照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陶徵士誄并序--顏延之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自祭文--陶潛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歸去來辭--陶潛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五柳先生傳--陶潛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桃花源記--陶潛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子儼等疏--陶潛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吏部郎謝萬書--王羲之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《蘭亭集序》--王羲之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演連珠十首--陸機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弔魏武帝文(弔曹操文)--陸機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豪士賦序--陸機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哀永逝文--潘岳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秋興賦並序--潘岳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酒德頌--劉伶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陳情表---李密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誡子書四則---王昶、馬援、鄭玄、諸葛亮(國學治要三/三篇/卷二)
- 《後出師表》---諸葛亮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(前)出師表---諸葛亮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答臨淄侯牋---楊修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答東阿王書---吳質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在元城與魏太子牋---吳質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答魏太子牋---吳質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吳季重書---曹植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楊德祖書---曹植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求通親親表---曹植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求自試表---曹植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朝歌令吳質書---魏文帝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吳質書---魏文帝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登樓賦---王粲 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為劉荊州諫袁譚書---王粲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為袁紹檄豫州---陳琳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郭有道碑《郭泰碑》---蔡邕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與黃瓊書---李固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崔諼座右銘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 ,白居易續座右銘
- 訟陳湯疏--谷永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聖主得賢臣頌---王褒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報孫會宗書--楊惲 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答蘇武書---李陵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非有先生論---東方朔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《答客難》---東方朔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報李廣詔、求賢良詔、秋風辭--漢武帝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招隱士--劉安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《七發》--枚乘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諫吳王書--枚乘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獄中上梁王書--鄒陽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對楚王問--宋玉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- 九辯--宋玉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岳陽樓記--范仲淹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二)
【原文】
慶曆四年春[1],滕(ㄊㄥˊ騰)子京謫(ㄓㄜˊ折)守巴陵郡[2]。越明年[3],政通人和[4],百廢具興[5],乃重修岳陽樓,增其舊制[6],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。屬(ㄓㄨˇ主)予作文以記之[7]。
予觀夫巴陵勝狀[8],在洞庭一湖。銜遠山,吞長江[9],浩浩湯湯(ㄕㄤ商 ㄕㄤ商)[10],橫無際涯[11];朝暉夕陰,氣象萬千。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[12],前人之述備矣。然則北通巫峽,南極瀟湘[13],遷客騷人[14],多會於此,覽物之情,得無異乎?
【注釋】
若夫霪雨霏(ㄈㄟ飛)霏[15],連日不開;陰風怒號,濁浪排空。日星隱曜,山岳潛形。商旅不行,檣傾檝(ㄐㄧˊ集)摧[16]。薄暮冥冥[17],虎嘯猿啼。登斯樓也,則有去國懷鄉,憂讒(ㄔㄢˊ蟬)畏譏[18],滿目蕭然,感極而悲者矣[19]。
至若春和景明,波瀾不驚,上下天光,一碧萬頃。沙鷗翔集[20],錦鱗游泳;岸芷汀(ㄊㄧㄥ聽)蘭[21],郁郁青青[22]。而或長煙一空,皓月千里,浮光耀金,靜影沉璧[23]。漁歌互答,此樂何極!登斯樓也,則有心曠神怡,寵辱皆忘,把酒臨風,其喜洋洋者矣。
【注釋】
嗟夫!予嘗求古仁人之心,或異二者之為,何哉?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[24]。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,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[25]。是進亦憂,退亦憂。然則何時而樂耶?其必曰: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」歟。噫!微斯人,吾誰與歸[26]?
時六年九月十五日[27]
【注釋】
【作者】
范仲淹(989~1052年),字希文,死後謚號文正,世稱范文正公,蘇州吳縣(現江蘇省吳縣]人,北宋政治家、軍事家、文學家。岳陽樓在湖南岳陽西北的巴丘山下,樓高三層,下臨洞庭湖,其前身是三國時期吳國都督魯肅的閱兵台。唐玄宗開元四年(716年),張說在閱兵台舊址建造樓閣,取名「岳陽樓」,常與文士們登樓賦詩。《范仲淹著作》
【譯文】
仁宗慶曆四年春天,滕子京被降職到巴陵郡做太守。到了第二年,政事順利,百姓和樂,各種荒廢的事業都興辦起來。於是重新修建岳陽樓,擴增它舊有的規模,在岳陽樓上刻上唐代名家和當代人的詩賦。囑託我寫一篇文章來記述這件事。
我看那巴陵郡的好景色,都在洞庭湖上。它連接著遠處的山,吞吐長江的流水,水波浩蕩,無邊無際,或早或晚(一天裡)陰晴多變化,氣象千變萬化。這就是岳陽樓的雄偉景象。前人的記述已經很詳盡了。雖然如此,那麼北面通到巫峽,南面直到瀟水和湘水,降職的官吏和來往的詩人,大多在這裡聚會,他們看了自然景物而觸發的感情大概會有所不同吧?
像那陰雨連綿繁密,接連幾個月都不放晴的時候,陰冷的風呼嘯著,渾濁的水浪衝向天空;太陽和星星隱藏起自己的光輝,山岳隱沒了形體。商人旅客不能趕路,桅桿傾倒,船槳斷折。傍晚天色昏暗,虎在長嘯,猿在哀啼。(這時候]登上這座樓來,就會有離開故都,懷念家鄉,擔心人家說壞話,懼怕人家批評指責,抬眼望去,覺得盡是蕭條的景色,一定會感傷到極點而產生悲傷的情緒。
至於春風和煦、陽光明媚時,湖面平靜,沒有驚濤駭浪,天色湖光相接,一片碧綠,廣闊無際。沙洲的海鷗,時而飛翔,時而停歇,美麗的魚游來游去,岸上和小洲上的花草,草木茂盛,青翠欲滴。有時大片煙霧完全消散,皎潔的月光一瀉千里,波動的光閃著金色,靜靜的月影像沉入水中的玉璧,漁夫的歌聲響起來一唱一和,這樣的樂趣哪有窮盡啊?這時登上這岳陽樓,就會感到心胸開闊、心情愉快,光榮和屈辱一並忘了,在清風吹拂中端起酒來痛飲,那心情真是快樂高興極了。
唉!我曾經探求古時品德高尚的人的思想感情,或許不同於以上兩種人的心情,這是為什麼呢?古代品德高尚的人不因外物好壞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。在朝廷上做官時,就為百姓擔憂,不在朝廷上做官時,就為國君擔憂。這樣來說在朝廷做官也擔憂,在僻遠的江湖也擔憂。既然這樣,那麼什麼時候才會感到快樂呢?那他們一定會說「在天下人憂之前憂,在天下人樂之後才樂吧。」唉!如果沒有這種人,我同誰一道呢?
時為慶曆六年九月十五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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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曆四年春[1],滕(ㄊㄥˊ騰)子京謫(ㄓㄜˊ折)守巴陵郡[2]。越明年[3],政通人和[4],百廢具興[5],乃重修岳陽樓,增其舊制[6],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。屬(ㄓㄨˇ主)予作文以記之[7]。
予觀夫巴陵勝狀[8],在洞庭一湖。銜遠山,吞長江[9],浩浩湯湯(ㄕㄤ商 ㄕㄤ商)[10],橫無際涯[11];朝暉夕陰,氣象萬千。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[12],前人之述備矣。然則北通巫峽,南極瀟湘[13],遷客騷人[14],多會於此,覽物之情,得無異乎?
【注釋】
- [1]慶曆四年:公元1044年。慶曆,宋仁宗趙禎的年號。
- [2]滕子京謫守巴陵郡:滕子京降職任岳州太守。滕子京,名宗諒,子京是他的字,范仲淹的朋友。謫:被貶官,降職。巴陵郡:即岳州。
- [3]越明年:到了第二年,就是慶曆五年(1045)。越:及,到了。
- [4]政通人和:政事順利,百姓和樂。政:政事;通:通順;這是讚美滕子京的話。
- [5]百廢具興:各種該辦而未辦的事全都興辦起來。具:通「俱」,全,皆。
- [6]乃重修岳陽樓,增其舊制:增:擴大。制:規模。岳陽樓:為三國東吳所建。
- [7]屬予作文以記之:屬:通「囑」,囑托。
- [8]勝狀:勝景,好景色。
- [9]銜遠山,吞長江:銜,銜接。吞,吞沒。
- [10]浩浩湯湯:水勢盛大壯闊的樣子。亦作「浩浩蕩蕩」。
- [11]橫無際涯:寬闊無邊。橫:廣遠。際涯:邊。際、涯的區別:際專指陸地邊界,涯專指水的邊界。
- [12]大觀:雄偉景象。形容景物的美觀壯盛。
- [13]南極瀟湘:南面直到瀟水、湘水。瀟水是湘水的支流。湘水流入洞庭湖。極:盡。
- [14]遷客騷人:遷客:被貶謫流遷的人。騷人:詩人。戰國時屈原作《離騷》,因此後人也稱詩人為騷人。
若夫霪雨霏(ㄈㄟ飛)霏[15],連日不開;陰風怒號,濁浪排空。日星隱曜,山岳潛形。商旅不行,檣傾檝(ㄐㄧˊ集)摧[16]。薄暮冥冥[17],虎嘯猿啼。登斯樓也,則有去國懷鄉,憂讒(ㄔㄢˊ蟬)畏譏[18],滿目蕭然,感極而悲者矣[19]。
至若春和景明,波瀾不驚,上下天光,一碧萬頃。沙鷗翔集[20],錦鱗游泳;岸芷汀(ㄊㄧㄥ聽)蘭[21],郁郁青青[22]。而或長煙一空,皓月千里,浮光耀金,靜影沉璧[23]。漁歌互答,此樂何極!登斯樓也,則有心曠神怡,寵辱皆忘,把酒臨風,其喜洋洋者矣。
【注釋】
- [15]霪雨霏霏:連綿不斷的雨。霏霏:雨(或雪]繁密的樣子。
- [16]檣傾檝摧:桅桿倒下,船槳折斷。檣:桅桿。檝:同「楫」,船槳。
- [17]薄暮冥冥:傍晚天色昏暗。薄:迫近。冥冥:昏暗的樣子。
- [18]去國懷鄉,憂讒畏譏:離開國都,懷念家鄉,擔心別人說壞話,懼怕別人批評指責。國:國都,指京城。去國:離開京都,也即離開朝廷。譏:嘲諷。
- [19]蕭然:蕭條的樣子。感極:感慨到了極點。
- [20]翔集:時而飛翔時而停歇。集:棲止,鳥停息在樹上。
- [21]岸芷汀蘭:岸上的香草和小洲上的蘭花。芷:香草的一種。汀:小洲,水邊平地。
- [22]郁郁:形容草木茂盛。
- [23]靜影沉璧:靜靜的月影像下沉的璧玉。這裡形容夜裡沒有風時月亮倒映在水中的景象。璧:圓形正中有孔的玉。
嗟夫!予嘗求古仁人之心,或異二者之為,何哉?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[24]。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,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[25]。是進亦憂,退亦憂。然則何時而樂耶?其必曰: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」歟。噫!微斯人,吾誰與歸[26]?
時六年九月十五日[27]
【注釋】
- [24]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:不因為外面景物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。
- [25]居廟堂:在朝中做官。廟堂:指朝廷。處江湖:處在僻遠的地方做官。與下文的「進、退」對應。
- [26]微斯人,吾誰與歸:如果沒有這樣的人,那我同誰一道呢?微:無,沒有。誰與歸:就是「與誰歸」。歸,歸依。
- [27]時六年:慶曆六年(1046年)。
【作者】
范仲淹(989~1052年),字希文,死後謚號文正,世稱范文正公,蘇州吳縣(現江蘇省吳縣]人,北宋政治家、軍事家、文學家。岳陽樓在湖南岳陽西北的巴丘山下,樓高三層,下臨洞庭湖,其前身是三國時期吳國都督魯肅的閱兵台。唐玄宗開元四年(716年),張說在閱兵台舊址建造樓閣,取名「岳陽樓」,常與文士們登樓賦詩。《范仲淹著作》
【譯文】
仁宗慶曆四年春天,滕子京被降職到巴陵郡做太守。到了第二年,政事順利,百姓和樂,各種荒廢的事業都興辦起來。於是重新修建岳陽樓,擴增它舊有的規模,在岳陽樓上刻上唐代名家和當代人的詩賦。囑託我寫一篇文章來記述這件事。
我看那巴陵郡的好景色,都在洞庭湖上。它連接著遠處的山,吞吐長江的流水,水波浩蕩,無邊無際,或早或晚(一天裡)陰晴多變化,氣象千變萬化。這就是岳陽樓的雄偉景象。前人的記述已經很詳盡了。雖然如此,那麼北面通到巫峽,南面直到瀟水和湘水,降職的官吏和來往的詩人,大多在這裡聚會,他們看了自然景物而觸發的感情大概會有所不同吧?
像那陰雨連綿繁密,接連幾個月都不放晴的時候,陰冷的風呼嘯著,渾濁的水浪衝向天空;太陽和星星隱藏起自己的光輝,山岳隱沒了形體。商人旅客不能趕路,桅桿傾倒,船槳斷折。傍晚天色昏暗,虎在長嘯,猿在哀啼。(這時候]登上這座樓來,就會有離開故都,懷念家鄉,擔心人家說壞話,懼怕人家批評指責,抬眼望去,覺得盡是蕭條的景色,一定會感傷到極點而產生悲傷的情緒。
至於春風和煦、陽光明媚時,湖面平靜,沒有驚濤駭浪,天色湖光相接,一片碧綠,廣闊無際。沙洲的海鷗,時而飛翔,時而停歇,美麗的魚游來游去,岸上和小洲上的花草,草木茂盛,青翠欲滴。有時大片煙霧完全消散,皎潔的月光一瀉千里,波動的光閃著金色,靜靜的月影像沉入水中的玉璧,漁夫的歌聲響起來一唱一和,這樣的樂趣哪有窮盡啊?這時登上這岳陽樓,就會感到心胸開闊、心情愉快,光榮和屈辱一並忘了,在清風吹拂中端起酒來痛飲,那心情真是快樂高興極了。
唉!我曾經探求古時品德高尚的人的思想感情,或許不同於以上兩種人的心情,這是為什麼呢?古代品德高尚的人不因外物好壞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。在朝廷上做官時,就為百姓擔憂,不在朝廷上做官時,就為國君擔憂。這樣來說在朝廷做官也擔憂,在僻遠的江湖也擔憂。既然這樣,那麼什麼時候才會感到快樂呢?那他們一定會說「在天下人憂之前憂,在天下人樂之後才樂吧。」唉!如果沒有這種人,我同誰一道呢?
時為慶曆六年九月十五日。
【賞析】+網路資源[岳陽樓記--中文百科在線]、[岳陽樓記([宋]范仲淹)]、[岳陽樓記--維基文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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