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

瀧岡阡表--歐陽修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一)

【原文】
  嗚呼!惟我皇考崇公[1],卜吉於瀧(ㄕㄨㄤ霜)岡之六十年,其子修,始克表於其阡[2]。非敢緩也,蓋有待也。
 
  修不幸,生四歲而孤。太夫人守節自誓[3];居窮,自力於衣食,以長以教,俾(ㄅㄧˋ必)至於成人[4]。太夫人告之曰:「汝父為吏,廉而好施與,喜賓客;其俸祿雖薄,常不使有餘。曰:『毋以是為我累。』故其亡也,無一瓦之覆,一壟之植,以庇而為生;吾何恃而能自守耶?吾於汝父,知其一二,以有待於汝也。自吾為汝家婦,不及事吾姑[5];然知汝父之能養也。汝孤而幼,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;然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。吾之始歸也,汝父免於母喪方逾年[6],歲時祭祀,則必泣曰:『祭而豐,不如養之薄也。』間御酒食[7],則又涕泣曰:『昔常不足,而今有餘,其何及也!』吾始一二見之,以為新免於喪適然耳[8]。既而其後常然,至其終身,未嘗不然。吾雖不及事姑,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。汝父為吏,嘗夜燭治官書,屢廢而歎。吾問之,則曰:『此死獄也,我求其生不得爾。』吾曰:『生可求乎?』曰:『求其生而不得,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;矧(ㄕㄣˇ審)求而有得邪[9],以其有得,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。夫常求其生,猶失之死,而世常求其死也。』回顧乳者劍汝而立於旁[10],因指而嘆曰:『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,使其言然,吾不及見兒之立也,後當以我語告之。』其平居教他子弟,常用此語,吾耳熟焉,故能詳也。其施於外事,吾不能知;其居於家,無所矜飾[11],而所為如此,是真發於中者耶!嗚呼!其心厚於仁者邪!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。汝其勉之!夫養不必豐,要於孝;利雖不得博於物,要其心之厚於仁。吾不能教汝,此汝父之志也。」修泣而志之,不敢忘。

  先公少孤力學,咸平三年進士及第,為道州判官[12],泗綿二州推官[13],又為泰州判官。享年五十有九,葬沙溪之瀧岡。

  太夫人姓鄭氏,考諱德儀[14],世為江南名族。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;初封福昌縣太君,進封樂安、安康、彭城三郡太君。自其家少微時,治其家以儉約,其後常不使過之,曰:「吾兒不能苟合於世,儉薄所以居患難也。」其後修貶夷陵,太夫人言笑自若,曰:「汝家故貧賤也,吾處之有素矣。汝能安之,吾亦安矣。」

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,修始得祿而養。又十有二年,列官於朝,始得贈封其親。又十年,修為龍圖閣直學士[15],尚書吏部郎中,留守南京[16],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,享年七十有二。又八年,修以非才入副樞密[17],遂參政事,又七年而罷。自登二府,天子推恩,褒其三世,蓋自嘉祐以來[18],逢國大慶,必加寵錫。皇曾祖府君,累贈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;曾祖妣,累封楚國太夫人;皇祖府君,累贈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;祖妣,累封吳國太夫人;皇考崇公,累贈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;皇妣,累封越國太夫人。今上初郊[19],皇考賜爵為崇國公,太夫人進號魏國。

  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:「嗚呼!為善無不報,而遲速有時,此理之常也。惟我祖考,積善成德,宜享其隆,雖不克有於其躬,而賜爵受封,顯榮褒大,實有三朝之錫命[20],是足以表見於後世,而庇賴其子孫矣。」乃列其世譜,具刻於碑,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,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於修者,並揭於阡。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,遭時竊位,而幸全大節,不辱其先者,其來有自。

  熙寧三年[21],歲次庚戌,四月辛酉朔[22],十有五日乙亥,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,觀文殿學士、特進、行兵部尚書,知青州軍州事、兼管內勸農使、充京東路安撫使,上柱國、樂安郡開國公,食邑四千三百戶,食實封一千二百戶,修表。

【注釋】
[1]皇考:指亡父。崇公:歐陽修的父親,名觀,字仲賓,追封崇國公。
[2]瀧岡:地名。在江西省永豐縣沙溪南鳳凰山上。阡表:即墓碑。阡:墓道。
[3]守節自誓:決心守寡,不再嫁人。
[4]俾:使(達到某種程度)。
[5]姑:丈夫的母親,這裡指歐陽修的祖母。
[6]免於母喪:母親死後,守喪期滿。舊時父母或祖父死,兒子與長房長孫須謝絕人事,做官的解除職務,在家守孝二十七上月[概稱三年],也稱守制。免:指期滿停止。
[7]間:間或,偶爾。御:進用。
[8]適然:偶然這樣。
[9]矧:況且。
[10]劍:抱。《禮記·曲禮上》:「負劍闢咡詔之。」鄭玄注:「劍謂挾之於旁。」
[11]矜飾︰驕誇虛飾。
[12]判官:官名,州郡長官的屬官,掌管文書工作。
[13]推官:州郡長官的屬官,專管刑事。
[14]考:亡父。諱:名諱。古代對帝王或尊長,不得直稱名字,叫避諱。
[15]龍圖閣:宋真宗建。在會慶殿西偏,北連禁中,閣東曰資政殿、西曰述古殿。閣上供奉太宗御書、御製文集及典籍、圖畫、寶瑞之物,及宗正寺所進屬籍、世譜。有學士、直學士、待制、直閣等官。包拯曾為龍圖閣直學士,人稱包拯為包龍圖即源於此。
[16]南京:宋時南京為應天府,治所在今河南商邱市。
[17]樞密:樞密使,官名,全國最高軍事長官。
[18]嘉祐:仁宗年號。
[19]今上:當今的皇上,指神宗趙頊。郊:祭天。
[20]三朝:仁宗、英宗、神宗。
[21]熙寧:神宗年號。
[22]辛酉:天干地支所記月份。朔:初一。

【譯文】
  唉!我的父親崇國公,在瀧岡占卜吉地安葬六十年之後,他的兒子修才能夠在墓道上立碑,這並不是敢有意遲緩,是因為有所等待。
  我不幸,四歲時父親就去世了,母親立志守節,家境貧困,她靠自己的力量操持生活,還要撫養我、教育我,使我長大成人。母親告訴我說:「你父親為官清廉,樂於助人,又愛結交朋友,他的薪俸微薄,常常所剩無幾,說:『不要讓錢財使我受累!』他去世後,沒有留下可賴以生存的家產。我靠什麼守節呢?我對你父親有所了解,因而把希望都寄託在你身上。從我成為你家媳婦的時候,沒趕上侍奉婆婆,但我知道你父親很孝敬父母。你自幼失去父親,我不能斷定你將來有所成就,但我知道你父親一定後繼有人。我剛出嫁時,你父親為他母親守孝結束剛滿一年。歲末祭祀祖先,他總是流淚說: 『祭祀再豐富,也不如生前微薄的奉養啊!』偶然吃些好的酒菜,他也會流淚說:『從前娘在時常常不夠吃,如今富足有餘,但卻無法讓她嚐到了!』剛開始我遇到這種情形,還以為是剛服完喪不久才這樣。後來卻經常如此,直到去世。我雖然沒來得及侍奉婆婆,可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你父親很孝敬父母。你父親做官,曾經在夜裡點著蠟燭看案卷,他多次停下來嘆氣。我問他,就說:『這是一個判了死罪的案子,我想為他求得一條生路卻辦不到』我問:『可以為死囚找生路嗎?』他說:『我盡力為犯人尋求生路而尋求不到,那麼,被處死的人和我都沒有遺恨了。何況有經過反覆核實量刑而能活下來的呢!正因為有尋求得到生路的可能,那就明白到,不為犯人尋求生路,被處死的人是有遺恨的。唉!常常為他們尋求生路,仍然不免有錯殺的,現在有些人卻常常找藉口定人的死罪。』他回頭看見奶娘抱著你站在旁邊,於是指著你嘆氣說:『算命的說我遇上戌年就會死,假使他的話應驗了,我就看不見兒子長大成人了,將來你要把我的話告訴他。』他也常常用這些話教育其他晚輩,我聽慣了所以記得很清楚。他在外面怎麼樣,我不知道;他在家裡,從不驕誇虛飾,行事這樣厚道,這是出自他的真心的。唉!他的心地十分仁厚,憑這一點我知道你父親會有很好的後代,希望你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去做。奉養父母不一定要豐厚,最重要的是孝敬;利益雖然不能遍施於所有的人,重在仁愛之心。我沒什麼可教你的,這些都是你父親的願望。」我流著淚記下了這些教誨,不敢忘記。
  先父年幼喪父,努力讀書。咸平三年考中進士,曾任道州判官,泗、綿二州推官,又做過泰州判官,享年五十九歲,葬在沙溪的瀧岡。
  太夫人姓鄭,她的父親名諱是德儀,世代都是江南有名望的家族。太夫人恭敬、儉約、仁愛又有禮儀教養,起初誥封為福昌縣太君,進封為樂安、安康、彭城三郡太君。從我們家道中落以後,她就以儉約的原則持家,後來家境富裕了,也不許花費過多,她說:「我的兒子不能苟且迎合世人,儉約一些,才能度過那可能要遭受的患難。」後來,我被貶夷陵,太夫人言笑如常,說:「你的家本來就貧賤,我已經習慣這種日子。你能安樂對待,我也就能感到安樂了。」
  先父死後二十年,我才取得俸祿來供養母親。又過了十二年,列位於朝廷做京官,才獲得贈封雙親。又過了十年,我擔任龍圖閣直學士、尚書吏部郎中,留守南京。母親因病逝世於官邸,享年七十二歲。又過了八年,我以不相稱的才能,做了朝廷的副樞密使,進為參知政事。又過了七年才解除職務。自從進入軍、政二府後,天子施恩,褒獎三代宗親。自從仁宗嘉佑年間以來,每逢國家大慶,必定對我的先祖加以賜恩。曾祖父累贈為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,曾祖母累贈為楚國太夫人。祖父累贈為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,祖母累贈為吳國太夫人。先父崇國公累贈為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,先母累贈為越國太夫人。現在的皇上初次舉行祭天大禮,先父賜爵為崇國公,先母進爵為魏國太夫人。
  於是我流著淚說:「唉!做善事無不得到好報的,只是時間或遲或早,這是必然的道理。我先祖和父親積善有德,理應享有這種盛大的酬報。雖然他們在有生之年不能享受到,但是賜爵位、受封官,經表彰而光榮,因褒獎而崇大,具有三朝恩賞誥封,這就足夠使其德行顯揚於後世,庇蔭子孫。」於是排列我家世代的譜系,詳細刻在石碑上,接著又記下先父崇國公的遺訓,以及太夫人的教育,以及所以對我有所期待的原因,都寫在阡表上,好讓大家知道我德行淺薄,能力微小,只是適逢其時才能得到高位,有幸保全大節,沒有辱及先祖,都由於上述的原因。
  神宗熙寧三年,庚戌年,四月初一辛酉,十五日乙亥,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,觀文殿學士、特進、行兵部尚書,知青州軍州事、兼管內勸農使、充京東路安撫使,上柱國、樂安郡開國公、食邑四千三百戶、食實封一千二百戶,歐陽修立表。

【註】《瀧岡阡表》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代表作,被譽為中國古代三大祭文之一。該文是歐陽修在他父親死後六十年所作的墓表。在表文中,作者盛讚父親的孝順與仁厚,母親的儉約與安於貧賤。該文言辭清新質樸,率意寫出,用具體的瑣事、瑣談表現父母生前的美德,不尚空泛的溢美之辭。

【作者】歐陽修[1][2](1007-1072),字永叔,號醉翁,晚號六一居士,吉州永豐(今江西省永豐縣)人,因吉州原屬廬陵郡,喜歡以「廬陵歐陽修」自居。諡號文忠,世稱歐陽文忠公,北宋卓越的政治家、文學家、史學家,是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後人又將其與韓愈、柳宗元和蘇軾合稱「千古文章四大家」。[歐陽修著作]

【賞析】[瀧岡阡表/古文觀止]、[瀧岡阡表/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]、[瀧岡阡表/百度百科]、[瀧岡阡表/古詩文網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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